Re: [新闻] 消防局公文盖市长章 柯文哲:不负责任

楼主: wallrose (墙玫瑰)   2015-03-31 13:12:05
※ 引述《Posner5566 (理察波斯纳.五五六六)》之铭言:
: 中央社
: (中央社记者顾荃台北30日电)台北市长柯文哲今天表示,消防局删减死亡伤残济助金的
: 公文没有送到市政府,却盖他的章,“这叫做不负责任”。
: 总统马英九日前接受媒体专访时说,大巨蛋案和美河市案由副市长经手,自己并不清楚详
: 情,府方人士认为是正常分层负责。柯文哲则回呛,对像大巨蛋、美河市这种几百亿元的
: 案子,做市长的说不清楚、不知道,“那你自己去跟人民解释吧”。
: 网络媒体上则有人提出当年美河市开发案相关公文,指公文上有当年台北市长马英九的签
: 名章,质疑马总统否认亲自签约是说谎犯法。不过有媒体报导,柯文哲就任市长后也有一
: 份删减台北市消防员死亡伤残济助金的公文,上面也有柯文哲的签名章,但柯文哲也对此
: 不知情。
: 柯文哲今天上午出席“延慧书库云端化”记者会,会后受访时表示,这件事是消防局长自
: 己决定,公文没送到市政府,为什么要盖市长章,这就不对。“没有送到市政府,发公文
: 时盖个市长章,这叫做不负责任”。
: 柯文哲表示,这要检讨,决行到哪个层次的,就那个层次的人自己负责,因为这件事情要
: 修改SOP,秘书长已经在拟案,以后谁负责就盖谁的章,要建立责任政治,谁决定就用谁
: 的名义发布。
: 媒体询问是否有打电话到消防局撤公文?柯文哲说,他没有打电话撤公文,消防局长今天
: 早上还问他怎么处理,他说再想想看。因为台北市资源比较丰富,消防队员因公受伤抚卹
: 的标准比其他县市好,这样到底好不好,他要再想一下。1040330
: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503300159-1.aspx
: 柯文哲是在搞笑吗?台北市政府的公文不挂市长的名字,那要挂谁的,
: 分层负责这种基本的内部权限分配,怎么到了柯市长的眼里就变成不负责任,
: 不然以后所有的公文都送到市长室让柯P去批好了,
: 可是到时候柯P会不会不爽 又在签文上批“不要惹我生气”
盖章 = 负责
这不是很直觉很常识吗?
又不是婚丧喜庆,签名的越大咖越好
没有进市府,却盖市长章,合理吗?
出事要找谁究责?
以前那样干,叫做陋习
才会让那只马有狡辩的空间
以后按照事务层级
决行到哪,就盖哪一层的章
不是一目了然然吗?总不会3万块的案子也要市长过目吧?
这才叫分层负责,不是以前那种分层不负责
无怪柯p会说,要建立一个符合常识的政府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蓝鸟40)   2015-03-31 13:13:00
只要有照SOP流程处理 为什么不能盖市长章?
作者: demo1945 (demo)   2015-03-31 13:13:00
有理
作者: Marty (DNA探针)   2015-03-31 13:14:00
有SOP不代表是对的 错的SOP就是错 该改就改而且错的SOP更该改 久了公务员会以为是对的:以前都这样啊~
作者: kurtsgm   2015-03-31 13:15:00
柯文哲就是来debug的啊...所以他才会一直喊要建立正确SOP
作者: ABON0828 (明霖)   2015-03-31 13:15:00
市长根本不知情也没决定的事情,为什么能盖市长章?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2015-03-31 13:16:00
哪门子的 sop 可以略过市长,按 sop 市长不该知道吗 www
作者: aqua232 (^--^)   2015-03-31 13:16:00
那为何不给市长决定,只到局长就盖了
作者: s488716 (我是谁)   2015-03-31 13:16:00
柯p这样要大修法规
作者: nolag (达文喵)   2015-03-31 13:16:00
那是内部的事情,对外就是市长章
作者: ABON0828 (明霖)   2015-03-31 13:16:00
别再拨接了! 因为那是消防局的私募基金...局长可以决定!
作者: s488716 (我是谁)   2015-03-31 13:17:00
因为要分层负责,所以才会有甲乙表
楼主: wallrose (墙玫瑰)   2015-03-31 13:17:00
SOP。最可贵的地方在于,出错时debug的效率。而不是当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5-03-31 13:17:00
所以没送到市政府 那怎么会有市长的章 是在谁手上?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2015-03-31 13:17:00
会说对外就是市长章的真的有跑过公家机关吗?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2015-03-31 13:19:00
不同局处层级的东西,公文下来通常只是局处长而已
作者: nolag (达文喵)   2015-03-31 13:19:00
只要是府签府搞,就算是科长决,发文也是盖市长。
作者: std410301   2015-03-31 13:20:00
当了市长还是搞不懂 只会呛智商多少
作者: abkobe (我无能为力)   2015-03-31 13:20:00
府签不可能科长决吧...这种基上都局处要先跑完的
作者: std410301   2015-03-31 13:22:00
不合他意就说修法 看来这次智力测验 真的超低了
作者: mayjan   2015-03-31 13:23:00
盖章却不负责 马英九应该要正视这个问题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5-03-31 13:23:00
通常会应该也至少有跑过去 就算不是本人盖也有负责人盖?
作者: nolag (达文喵)   2015-03-31 13:23:00
有些东西很多很杂但是就是要以府的名义做,确实有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5-03-31 13:24:00
因为应该不可能全部都给长官盖 应该下面会有一些人可以虽然不是本人盖 不过你愿意给他盖也是要负责就是了不过现在说这个公文没进市府 那会是谁盖的
作者: miniocean   2015-03-31 13:26:00
以一间公司的角度看,这样的确怪怪的~为何到了公家机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5-03-31 13:26:00
所以是市府以外的机关也可以有市府首长的章?
作者: Marty (DNA探针)   2015-03-31 13:26:00
就补个决定人的章 或者可识别的标记就好 很容易解决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5-03-31 13:27:00
拿学校来说好了 虽然我不知道是不是一样一个公文可能也要跑过系办 处理单位 校长等等
作者: Marty (DNA探针)   2015-03-31 13:27:00
这样公文就很清楚了 谁决定的清清楚楚
作者: miniocean   2015-03-31 13:28:00
不懂为何民众对公家单位这么宽容...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5-03-31 13:28:00
如果系主任不在 也都会有负责人盖章 也都是要送到该单位总不会在系上 就把一堆教务处 校长室的章都一次盖完吧
作者: Posner5566 (理察波斯纳.五五六六)   2015-03-31 13:29:00
用公司的角度来看也不奇怪啊 如果以一家资本额几百亿
作者: nolag (达文喵)   2015-03-31 13:29:00
签跟稿不一样要分开好不好
作者: Posner5566 (理察波斯纳.五五六六)   2015-03-31 13:30:00
的大公司来看 一切对外的契约 公司函也都是要以董事长名义发出 但难道董事长什么都要管吗?例如像是清洁外包这种合约 一般可能总务负责就可以了 根本不可能送到董事长室 但是与清洁公司签约的代表人一定是董事长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长大)   2015-03-31 13:35:00
废物九最令人不爽的就是邀功来最快 出事跑更快
作者: sexygnome (没道德有水准)   2015-03-31 13:35:00
大家都忘了美河市案马说过什么话了吗
作者: miniocean   2015-03-31 13:36:00
p大说的是合约还是公文XD
作者: nolag (达文喵)   2015-03-31 13:40:00
马拿他合约的章来打混杖而已,他公文签上的签名根本跑不掉
作者: miniocean   2015-03-31 13:40:00
大公司要签的约,一样要跑签呈到负责签核的单位用印,所以会有秘书处处理,而不是根本没送到上层
作者: skyleo (好想打球~~)   2015-03-31 13:54:00
乡民都没穿裤子,这种大企业运作方式22K鲁蛇怎么会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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