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暴犯假释出狱解除电子脚镣1个月 潜入同事家性侵3次.
正文
网友评论
友善打印
【超好der】滑新闻滑到5千杯免费咖啡!
▲刘男有多次性侵前科,竟又再假释期间对女同事犯案。(示意图/翻摄自网络/非本文
当事人)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30岁刘姓男子有多次性侵前科,2002年被判刑10年入狱,2013年5月假释,同年11月解除
电子脚镣监控,竟随即再犯下潜入女同事住处性侵的案件,还辩称两人是男女朋友,在玩
“角色扮演”的游戏,30日二审被台中高分院依强制性交罪判刑13年10月。
判决指出,刘男爱慕他的加油站女同事,向对方告白示爱遭拒,竟于2013年12月14日窃取
她租屋处钥匙复制,同月21日晚间潜入,以毛巾蒙面躲在暗处,待被害人隔天凌晨12时30
分回家时,突然窜出将人挟持,恐吓“再叫的话,我就杀妳”、“等妳上新闻,妳爸妈会
难过”,将恐惧不已的被害人性侵3次,事后还取走其皮夹中200元现金,假造强盗假象。
台中高分院法官审理认为,刘男才解除科技监控短短1个月,竟然就再度犯下性侵案件,
造成被害人难以抹灭伤害,依强制性交罪判决有期徒刑13年10月。全案仍可上诉。
原文网址: 强暴犯假释出狱解除电子脚镣1个月 潜入同事家性侵3次 | ETtoday社会新闻
| ETtoday 新闻云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330/486087.htm#ixzz3VraRvVw5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好 样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