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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老鼠罚不怕半数刑期低于半年
中国时报【李明贤╱台北报导】
内湖漂流木争议,凸显山老鼠存在多年的老问题。据法务部统计,过去10年间虽有3180人
因违反《森林法》第52条遭定罪,却有约半数的山老鼠刑期都在6个月以下,通通低于违
反《森林法52条》本刑,根本毫无吓阻效果,政院也决定加快修法脚步,全面启动“灭鼠
”大作战。
行政院长毛治国已向法务部调阅相关资料,毛揆也认为山老鼠争议不少,并指示相关单位
研议修法。官员解释,要如何产生吓阻效果,除了修法提高罚则,还要能够从源头管控,
才能真正保护国家资产。
官员并透露,曾有山老鼠会把整颗老树锯断埋入土里,等待雨季变成漂流木;或是把原木
锯成好几段,雇请原住民分段搬下山,方法千奇百种,根本是防不胜防。
不过,起诉归起诉,定罪率与判刑度偏低,似乎仍遏阻不少山老鼠猖獗。从94年103年,
因山老鼠被定罪共3180人,获判6个月以下的轻刑居然1506人;而判3年以上才10人,比例
低到千分之一,因为刑度偏低,也是无法遏阻山老鼠的主因。
官员解释,以违反《森林法》第52条“加重窃取森林主、副产物罪”为例,法定刑虽为6
个月以上有期徒刑,但被告多以符合减刑条例减刑要件,才会获得轻判,未来如何修法调
高罚责,将是遏阻山老鼠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