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yasmy (oyasmy)》之铭言:
: 美国有一个无期徒刑杀人犯
: 在狱中杀了他的室友 只因为他的室友曾经性侵儿童
: 结果REDDIT上的美国乡民不但不指责他
: 还大声叫好 认为他应该假释出狱
: 有没有为什么美国人认为性侵儿童很严重的八卦?
不过想问一下乡民的看法
如果一位像郑捷一样的随机杀人魔
和一位硬督来的连续儿童性侵犯
然后刑罚有
1. 25年以上有期徒刑
2. 无期徒刑不得假释
3. 死刑(用枪直接射心脏)
4. 虐杀(剥光拖到外面游街 丢石头致死)
这样各判什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