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并不是要帮马英九背书,他在美河市案中有没有问题?目前不知道,很多人在查。我写
: 这篇的目的,只是想要告诉大家,签名、跟签名章,真的完全不同。
: 暐瀚 2015-3-28 de 台北
: 作者介绍:
: 黄暐瀚
: 我是一个政治记者,分享采访所见所思。【不问蓝绿,只求是非】是我一贯的态度;我不
: 投票,我观察,并监督我所采访的【政治人】。欢迎你跟我一起讨论,对于新闻时事的看
: 法。
补一个关键点 不久前发言
洪智坤
暐瀚,议员出示的是美河市联开案,台北市政府与日胜生的契约书,并非一般公
文。
市长签名章是加盖于对外行文之正式公文上,需经过公文批核程序后始得加盖。大家所讨
论的马英九签名章,属于对外公文、契约使用之章戳,都需经由内部公文签办到市长同意
后才能使用,市长均负完全的法律、行政责任。
至于一般所提到的甲、乙章,则为职名章,系授权给首长之代理人,依权责划分保管使用
,首长与被授权人双方同负行政与法律责任。
作者: x5533461 (支持核能就是支持台湾) 2015-03-28 20:45:00
签名章本来就跟签名不同好吗
作者: jun1981 2015-03-28 20:46:00
马:其实我是外星人冒充马英九的
所以呢?美河市上百亿的案子,一个市长说这不关他的事???那台北市到底是在管啥事?几千亿的案子才会看他一眼???
作者: windthun (夏の祭り) 2015-03-28 20:47:00
我懂了,约是马九签的,所以要行政、法律责任
作者: Camderela 2015-03-28 20:48:00
一个是要负全部责任 一个是共负全部责任 选一个吧
作者:
now99 (陈在天)
2015-03-28 20:48:00推给别人冒用盖章的,告死他阿
作者:
opie (giddy)
2015-03-28 20:48:00所以是马英九签约的喔,好大的官威
作者: gasihbi (盖斯比) 2015-03-28 20:49:00
公文跟契约本来就不同吧! 马的那个法定代理人是写假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