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M503
1.
吴美红强调,M503航路历经5回合沟通,依照“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规定的联系机制
办理,并没有陆委会授权与否的问题,双方民航主管部门也没有签署任何协议。她指出,
陆委会与交通部日前也都在立法院分别提出专案报告,接受国会监督。
那请问这个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的联系机制是啥东东?
十二、联系机制
双方同意两岸航空主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视必要随时
就两岸航空运输的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并交换意见。
http://www.mac.gov.tw/public/Data/04269514771.pdf
请问这有写跟没写有差别嘛 就是有问题了以后可以再谈
之后谈的东西可以这样就地合法吗
都不用送立法院被查就可以实施吗
这东西啥时签的?马政府刚上任不满两年就签了
以上是有关程序的部分
基本上这M503有国安疑虑的东西就不再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