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嵚煌
4 小时前 · 编辑纪录 ·
市长像马英九这样做真的很爽!
过程中的公文可以大方参与、签核,关键的公文都丢给副市长代决行,一件牵动三四百亿
权益的案子,出事、市政府发生重大损失之后,市长只要说:“我不知道,都是副市长代
决行的。”这样,叫做责任政治吗?这样都不用负法律责任,看这国家的法律对政治人物
多好!
美和市案中,建物的贡献被高估的关键,就是那个“联合开发权益分配注意事项”,谁核
定的?马英九市政府核定的。过程中的公文,马英九市长也有参与签核,到了最后要定案
的公文,就变成副市长代决行。奇怪,当初监察委员的纠正文既然洋洋洒洒的把建物贡献
被高估的关键列上去,为什么弹劾的对象没有当时的决策者?
交涉、谈判过程一路都丢给副市长“丙章”、“甲章”的代行,这都没关系,最后要定案
了,市长总该要认真地看一看、问一问,自己作主吧?人民选你出来,重大决策都推给副
市长,这样又合理吗?
再者,如果市长每件攸关市政府权益的百亿大案,都可以这么爽的推给副市长,那这样市
长还真好当!出了事,市长永远不用负法律责任,通通推给副市长就好了,以后当市长的
第一件事,就是要找来够用的副市长与“储备副市长”,确保出了事情都可以把责任推给
副市长,然后自己可以说“细节,我都不清楚,都是副市长决行”。
这样的态度,是责任政治的典范吗?
切割、切割、切割,很重要所以说三次。真是一路走来、始终如一!
真是切割之神!用这样的态度治国,难怪会搞成现在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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