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工商团体 反对“加薪”计画
中国时报【黄天如╱台北报导】
“加薪四法”箭在弦上,全国工业总会等6大工商团体今天将正式行文行政院、经济部、
劳动部,对相关草案尤其是《劳基法》修正草案中,要求企业须将利润分享员工计画与工
会协商,表达严正的反对立场。工商团体强调,企业分红为董事会职权,劳基法修正内容
,已严重干涉企业内部经营。
工总、商总、工商协进会、工业协进会、中小企业总会及电电商公会等6大工商团体昨发
表声明表示,除联合行文政府陈情,工商团体也将于近期内拜会立法院各党团及院长王金
平,当面反映工商界对加薪四法中不合理草案内容的忧心。
工总综合企划处处长刘志栋表示,工商团体向来认同企业有利润应与员工分享,而事实上
过去两年景气反转,相关调查显示已有7成企业决定为员工加薪,证明资方并没有不照顾
劳工。
更甚者,本月23日立法院卫环委员会初审通过《劳基法》第29及79条修正草案,要求上市
柜公司若有年度盈余,必须会同工会拟订利润分享计画,无工会者,也须召开劳资会议共
同订立计画,否则企业将面临50至500万元重罚,对此工商团体更是完全无法接受。
刘志栋说,企业分红为董事会职权,立法强行要求资方与劳工团体协商,显然有违公司治
理原则。他强调,企业要照顾员工,更要向股东负责,为求永续经营,企业可能需要保留
盈余,以利资金累积;但劳工为谋近利,多会要求企业将盈余全数转作酬劳金发放,“要
立场回异的劳资共订利润分享计画,谈何容易?若期限内未提出计画就重罚资方,更是不
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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