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觉得政府在法规上从没帮“研究生”着想过...
比如:研究生在选指导教授时,最想要知道的二件事:
1.这指导教授在每个年度收了几个学生,
每个学生从“那一年进来的”、“那一年毕业”。
2.每一个学生毕业后就业的公司
(这个资料,跟毕业生要不到,那就是你教授自己的问题,因为很明显
学生拿到这一份好工作,跟你教授无关,所以不想告诉你)
以上两份资料,要强制立法公布在系上网页中的老师资料上。
但有吗?没有吗?
因为规则都是老师们自己在定的
我是觉得各大学的研究生学生会应该联合起来,找立委要求要立法规定,
没照规定来的教授,一律不续聘,管你什么副教授、正教授无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