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裸拍懊悔告性侵 “表情太自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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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林姓摄影师透过脸书结识苗栗1名女大学生,
去年4~5月间相约到摩铁和林男住处外拍,
大方被拍了很多张3点全露的裸照,两度拍照后上床,事后还吃饭、户外加拍上空照。
后来因林男将她的清凉沙龙照PO上脸书,她担心裸照外露和父母责骂,诬指被他强制性侵。
检方查明还林男清白,今天侦结不起诉处分。
检警调查,
林男为职业摄影师(38岁),前年透过FB脸书跟苗栗县陈姓女大学生(19岁)成为网友,
她仰慕林男的拍照功力,去年4月30日下午林男驾车载她到汽车旅馆,
结果陈女豪放尺度破表,选择他准备的猫装,在摩铁内拍了1百多张的3点全露相片。
林男供称,拍照中途很自然气氛下发生性行为,
当晚还共进晚餐,再到偏僻的海边和学校附近,她配合脱去上衣让他再拍上空照。
他说,隔了1星期改到台中市住处,在地下室和顶楼拍了裸照和洗澡相片,再度上床嘿咻;
事后还将修好的相片传给她。
检方勘验林男电脑,发现在摩铁时2人边拍边喝啤酒助兴,她在镜头前摆弄性感姿势,
事后在LINE的对话互动良好。
检警调查时,陈女改口并未被强制性交,她也坦承自愿签下肖像权同意书,
因担心裸照外露,才诬指被林男性侵。(杨永盛/苗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323/57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