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也是读到大学时
上行政法..考试时里面有很多独门暗器
也就是某个教授提出的学说
刚好上课的助教是某教授的学生...他就出那个独门暗器题目
你没读过就不会写
我印象很深刻的是有个陈敏教授
他提出的一个行政处分说法
他创出另一种名词,结果是在讲早就有人提出的同样一件事 @@
后来有另一个老师有批评过,不过那是另外一段故事了.
我想讲的是, 法官们或许多少都染上这种习性
都会自创一些有的没有的说法...像是 "轻手法加害" ...
或是跟一些没有比较基础的事件相比...还蛮令人觉得匪夷所思...却又拿它没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