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靠北警察还原内湖漂流木真相

楼主: wmtsung (Tsung)   2015-03-22 09:58:08
※ 引述《s13302330 (QQ)》之铭言:
: 内湖警方哪里有问题?
: 请先参考这篇
: 文章代码(AID): #1L37N3Ct (Gossiping) [ptt.cc] Re: [问卦] 内湖漂流木事件?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6879939.A.337.html
: 重点1:地主第一时间说明木头是朋友寄放已四、五年 (2015-4=2011)
: 重点2:警方看到的公文是在2012年公告可“开放民众检漂流木”的公文,且上头还明确
: 记载,开放捡拾只有枝梢材、残材等不具标售价值之木头
: 重点3:在场林务局人员证实,被运走的确实是极具价值的红桧,当时林务局在现场就告
: 知警方,但红桧最终还是被运走
: 那些木头是不是漂流木呢?
: →是
: 1)所以2011年的漂流木可以用2012年的公文放行?
: 2)假设漂流木与公文相符,红桧为不具标售价值之木头?
: 这里如果业者要合法搬运走,应该拿出当初标售时取得之证明吧?
: →不是
: 哇,不是漂流木的红桧,让我先喝口水压压惊
: 所以在警方未查证就放行这部份来说,那些木头是不是漂流木根本不是重点
: 林务局说是红桧的东西,公文又不符,这敢放行?
: 对,员警没受过训练,不会认红桧,这没问题。所以林务局秉持着专业跟你说那是红桧。
: 还是公文上面写得看不懂?所以我们该怪罪教育部,‘2012、开放捡拾、不具标售价值之
: 木头’,这几个字有够难认,还不加强教育。
这边还在护航警察没问题的很好笑...
今天警察临检,结果一个开着偷来的赃车的通缉犯拿一张另一台车的行照和别人的身分证
给警察看,警察就放人过去了。事后说警察有透过连线系统确认行照和身分证是真的,对
方有没有违法该找检察官判定。所以警察先放他走,之后写个报告给检察官背书这样没有
问题吗?XD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5-03-22 09:59:00
好烂的比喻...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5-03-22 10:00:00
人家都串供好了 科P现在一龟也没法办了
作者: LOWFEEL (lowfeel)   2015-03-22 10:00:00
烂比喻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5-03-22 10:00:00
且不论抓木头非警察专业,就算抓通缉这种本业
作者: kh (Zusammen)   2015-03-22 10:01:00
这个比喻太烂 光通缉犯就明确可以逮捕 不论是否赃车或有否证明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5-03-22 10:01:00
有时误判被嫌犯冒名,你就在骂警察违法吗?你顶多说哈,警察被骗了,违法吗?
楼主: wmtsung (Tsung)   2015-03-22 10:03:00
通缉犯拿别人的身分证出来你警察没查核确实怎么知道是通缉犯?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5-03-22 10:03:00
警方说法一直变 对方又是山老鼠 要说没问题?
楼主: wmtsung (Tsung)   2015-03-22 10:04:00
现在有人说警察违法吗?还是在说警察纵放有没有问题?
作者: ChineseTeam (自私的说走就走)   2015-03-22 10:05:00
靠杯警察根本就摆错重点还原假真相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5-03-22 10:05:00
纵放就是违法啦,明知该逮捕故意不逮捕谓之纵放
作者: ChineseTeam (自私的说走就走)   2015-03-22 10:06:00
这种人的言论就当做路人想红笑笑就好
作者: kenro   2015-03-22 10:07:00
比喻太烂
楼主: wmtsung (Tsung)   2015-03-22 10:10:00
重点在警察临检时要查核证件与人车是否相符,这些木头为何不用?说纵放是因为议员已经说有问题了你还不确实查核就先放人,而公文年份不符这个错误又明显当然大家会怀疑是否有勾结问题
作者: GamaloveVaca (小猴)   2015-03-22 10:22:00
比喻太烂,偷窃的主管机关是警察,木头的主管机关是林务局,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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