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如果木材不对 就算是“漂流木”也是犯法

楼主: xzaswq (沉默的石头)   2015-03-21 12:27:23
小弟不才 几年前曾经接触过有关漂流木的东西
也曾为了考试研究过一阵子相关法规
也遇过现场人员及前辈话说从前及现在
在看到这些争论后 觉得还蛮可笑的
以前的林务局怎样怎样的我不想提了
至少现在林业界的基层不是学长姐就是学弟妹(本人小弱弱没考上)
很多人是很认真地在做事
尤其是出海口的那些单位
每逢台风豪大雨就有种要GG的感觉
第一时间要去现场封锁+标记打印
之后还要去向‘不知情’的民众追讨(这种人不少喔~)
有人梦到长辈说以前这些木头都是喷漆后被其他人(政府单位以外)载走
但我梦到的是现在大部分基层为了明哲保身都是按部就班地来
除非是...(这部份梦到很模糊就不提了)
剩下流落在市面上的除了自己去山里偷搬
还梦到另一种方式
有人在台风开始减缓、管制人员还没到前 拿着砍刀或镰刀去砍木头
只要有味道出来就是珍稀树种 全部带走
反正夜黑风高的又有多少人会知道呢?
还有立委说开放捡拾怎样怎样的
可能是后面的幕僚不清楚规定 看到黑影就开枪
借用林业前辈发表的谈论:
台东县政府农业处前处长吴庆荣表示,
如果内湖那批木头是桧木、杉木、榉木等一级林木,就算是漂流木
苏中福也是涉犯侵占及窃取国有财产罪,将会移送法办。
就算捡拾办法里没写 各地的公告也会有注记
四、注意事项:
(一)自由捡拾清理漂流木以捡拾枝梢材、残材及不具标售价值之木材为原则。
捡拾时,若发现漂流木上有国有、公有、私有注记、烙印或属针叶树一级木
、阔叶树一级木(例如红桧、扁柏、肖楠、榉木、牛樟等)足以认定为国有漏
未注记之大径木者,不得捡拾,误捡拾者应自动归还。
更何况是照片中那样的大径木
还是 你要说 当地的 公务人员 渎职 呢?
依辖区划分 看是当地林管处 或是县市政府的农林单位放水
让不应该给民众捡拾的一级大径木被拿走
我想这又有得吵了吧!
至于这位惹争议的先生说有向台东县政府第八河川局申请打捞 说是合法的
倘若是真的 那不就是有人失职/不察/涉嫌包庇/督导不周吗?
让应该由所属机关进行打捞作业的珍稀一级木
被以低价或是无偿方式给予民众承揽
啧啧 怎么我越打好像越毛了起来...
作者: Zdey (Zdey)   2015-03-21 12:30:00
这么认真没人回好可怜 推
作者: happinessum (バナージ・リンクス)   2015-03-21 12:31:00
9.2开无视中
作者: taimu (?)   2015-03-21 12:31:00
就警察放行看到的公文那张 有大径木不得拾取吧?
作者: kid725 (凯道基德)   2015-03-21 12:33:00
帮推
作者: dapichen (胜利)   2015-03-21 12:35:00
帮推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5-03-21 12:39:00
有挂有推
作者: jim60209 (ggininder)   2015-03-21 12:40:00
这是真的…
作者: gihunter (gihunter)   2015-03-21 12:42:00
阿就共犯结构阿 柯P一个爆冲就钓到一堆大鱼
作者: f30634f30634 (甲达)   2015-03-21 12:44:00
推个
作者: freezee (就让我 拼一次!)   2015-03-21 12:55:00
可惜跳针的人还是很多
作者: Zsanou   2015-03-21 12:57:00
推 ,但9.2会跳针说合法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