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动新闻】杀女大生判免死 法官:不算严

楼主: syearth (sysearth)   2015-03-21 09:09:55
※ 引述《iloveblue (蓝蓝)》之铭言:
: apple
: 【动新闻】杀女大生判免死 法官:不算严重
: 杀了人还不算严重?
: 今日出刊的《苹果》报导,台中征信社老板黄文进,诱骗辅仁大学陈姓女学生和他交往,
: 却对陈女迷奸拍裸照,骗走陈女331万元后想分手不成,竟用瓦斯喷进陈女口鼻致死。台
: 中高分院昨认为黄的犯行和菲律宾武装部队“苏禄军”杀人时会挖眼剖肚相比,“不是最
: 严重”的,仅依杀人等罪判他无期徒刑。(胡治言/综合报导)
: http://ppt.cc/BgOQ
: 影片:http://ppt.cc/zbws
中华民国刑法
第271条 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堆人说恐龙法官......
明明就合法判决
理盲社会........
觉得这条太轻 是不会要求修法吗?
作者: Rommel (都是爱莉不好)   2015-03-21 09:11:00
可处死刑为何不判死 只是因为没苏禄军那么残忍
作者: b6byc (oopp)   2015-03-21 09:11:00
法,是拿来玩的. 有争议吗?
作者: heavensun   2015-03-21 09:11:00
除了杀人 还有迷奸拍裸照,骗走陈女331万
作者: Atwo (A兔)   2015-03-21 09:11:00
就只会喊不服社会期望阿 想要符合社会期望很简单啊
作者: grandwar   2015-03-21 09:11:00
可能看到免死就高潮了
作者: Atwo (A兔)   2015-03-21 09:12:00
把那些通过国家考试的高傲老人们全部换掉 改成全民公投决定不用专业的法律素养 也可以决定人的生死或未来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5-03-21 09:12:00
果然读法读到变智障
作者: purpose (秀才遇到肥宅兵)   2015-03-21 09:13:00
就是合法所以才只说恐龙法官,不合法能这么简单骂一骂逆
作者: CjackC (颉哥)   2015-03-21 09:13:00
看到楼上 果然鬼岛XD
作者: jackyT (Ubuntu5566)   2015-03-21 09:15:00
这篇才是高调黑法官 以为他连六法都没背过
作者: G888888   2015-03-21 09:15:00
机车闯红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五十三条处驾驶人新台币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罚锾)~每次都罚1800 没罚5400
作者: qm21   2015-03-21 09:17:00
懒得反驳废文XDDD贪污法官没被发先收贿的话判决也都合法呢XDDDD问题出在人还在那变硬掰XDDDD
作者: kixer2005 (可恶想__)   2015-03-21 09:19:00
闭嘴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3-21 09:20:00
因为他是杀人累犯讲错了 累犯是另一个心魔杀手
作者: R3210 (贪小便宜你会损失更多)   2015-03-21 09:21:00
认识一堆法官和法律系教授都觉得这理由很扯 别护航了
作者: dreamnook (亚龙)   2015-03-21 09:21:00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3-21 09:21:00
这例会被骂是因为类比失当 如果原因没这么离谱其实不会被挞伐
作者: qm21   2015-03-21 09:22:00
跳针???你跳针过了
作者: gn01838335 (寂静的生存者)   2015-03-21 09:23:00
乡民就是理盲滥情 一堆考不上法官在该该叫
作者: qm21   2015-03-21 09:24:00
楼上又是你吗??? 那你考上了没XD
作者: Atwo (A兔)   2015-03-21 09:26:00
一堆连合并执行用意的都不懂的一般民众 只会再那大叫为什么要那样子判
作者: b6byc (oopp)   2015-03-21 09:27:00
和菲律宾武装部队“苏禄军” <---哈哈哈哈哈. 还有理由?
作者: qm21   2015-03-21 09:29:00
和IS比不算残酷的都不能判死XD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5-03-21 09:32:00
不想判死也给个好一点的理由吧
作者: kixer2005 (可恶想__)   2015-03-21 09:35:00
不要跟我说你法律系的 我们法律系的素质没这么差你没资格跟我谈刑总刑分 你的程度连逻辑学都被当吧曾汉唐教这么差喔 他教你恐龙法官是讨论判决违法吗?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欢小安宝)   2015-03-21 09:43:00
那郑捷为什么可以判四个死刑女大生失恋骗光钱,再骗色,强奸他,最后杀了他这根本就是摆明吃定他,就是要欺负他,这比郑捷恶意多了只因为说那啥狗屁杀人手段不够凶残就免死?
作者: kixer2005 (可恶想__)   2015-03-21 09:45:00
这个判决大家在吵量刑依据 你回答判决没违法 当死你我建议你逻辑悟性太差趁早转系 本系不适合你 你会饿死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欢小安宝)   2015-03-21 09:47:00
量刑依据五十七条那么多款,看来看去就是这男的非常可恶
作者: qm21   2015-03-21 09:47:00
好烂的口才喔= = 你真的念法律喔
作者: kixer2005 (可恶想__)   2015-03-21 09:47:00
应该不是念法律的 这素质真的不可思议啊
作者: ncawind (张在赫)   2015-03-21 09:48:00
恐龙法官吃屎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欢小安宝)   2015-03-21 09:48:00
不敢判人,当什么法官,当踢皮球的公务员就好啦法律根本没有问题,法律规定能判他死,是要要求修法什么?改成唯一死刑,让法官没心理负担吗?
楼主: syearth (sysearth)   2015-03-21 09:51:00
为何就要判死刑 ?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欢小安宝)   2015-03-21 09:52:00
如果使用法律的结果不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期待,那说他恐龙错了吗?要这跟社会脱勾的机制做什么?
作者: kixer2005 (可恶想__)   2015-03-21 09:53:00
恐龙法官就是说判决与一般日常生活经验严重落差
作者: makakatw (马卡卡)   2015-03-21 09:54:00
法律系的素质 这篇文就看的出来 莫怪一堆恐龙法官
作者: kixer2005 (可恶想__)   2015-03-21 09:54:00
你还在跳针判决没违法就不能讲恐龙法官 曾老师教超烂
作者: kixer2005 (可恶想__)   2015-03-21 09:55:00
你不是说曾老师教逻辑 你又跳针到教法律喔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欢小安宝)   2015-03-21 09:55:00
这个人骗财骗色,摆明就是要杀了他灭证,这不够坏喔。
作者: makakatw (马卡卡)   2015-03-21 09:55:00
然后被砲轰就摆出一副"我读法律我超强的姿态"真是科科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欢小安宝)   2015-03-21 09:56:00
很简单操纵他,从头到尾都在利用他,不够坏?
作者: kixer2005 (可恶想__)   2015-03-21 09:56:00
你现在又要把刑法没学好推给曾老师 他多无辜
作者: makakatw (马卡卡)   2015-03-21 09:56:00
就让原PO继续跳针吧 越跳就越难看囉 ~~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欢小安宝)   2015-03-21 09:57:00
郑捷砍人有凶残吗?能判四个死刑,这不能?
楼主: syearth (sysearth)   2015-03-21 09:57:00
看来是 不 说............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欢小安宝)   2015-03-21 09:58:00
一个死刑过份吗?
作者: johnny1240 (汉堡蛋)   2015-03-21 10:00:00
版主该不会自诩法律人吧 颇ㄏ
作者: touchbird (新竹彭于晏)   2015-03-21 10:01:00
作者: moonstrike (Moon)   2015-03-21 10:03:00
蛮悲哀的 法律系出这种人po这种文 台湾真是没救了
作者: smt3457 (jacky)   2015-03-21 10:10:00
没有违反比例原则吗?
作者: wzder (5楼你说呢?!)   2015-03-21 10:11:00
有事吗?
作者: XD9527XD (别人笑我太疯癫)   2015-03-21 10:32:00
可悲ㄏㄏ
作者: saul17 (阿尧)   2015-03-21 10:34:00
原PO没救了 因为你陷入法律的陷阱中 一生只能为坏人辩护
作者: llzzyy01 (我是清流)   2015-03-21 10:35:00
没人说不是合法判决啊
作者: XD9527XD (别人笑我太疯癫)   2015-03-21 10:36:00
我想不透这篇在护航什么 证明自己有伟大情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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