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虐杀女大生“没砍头、剖肚取肠”判免死
3.完整新闻内文:
〔自由时报记者杨政郡、陈炳宏/综合报导〕已婚征信社业者黄文进骗财骗色、诱杀廿六
岁陈姓辅大女学生,台中地院一审法官认为是“轻手法”,判无期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审
昨认为“较诸于二○一三年苏禄军杀害大马警察,砍头、剉脑、挖眼、剖肚取肠”,认定
黄嫌手法“还不是最残酷”,维持无期徒刑,本案还可上诉。
拿苏禄军相比 各界譁然
现代妇女基金会副执行长林美薰痛批,法官对谋杀手法的比喻“张冠李戴”,岂可拿大屠
杀的凶残,与个人谋杀事件对比?这种比喻对家属与死者是很大的讽刺与伤害。
励馨基金会副执行长王玥好表示,被告黄文进骗财骗色、性侵杀人,最后简直是慢性凌虐
致死,法官应该考量被害人与家属遭受的伤害,此判决根本不符比例原则。
性侵凌虐致死 判无期刑
本案一审法官认为,黄某骗财骗色又预谋杀人,罪大恶极,法官却又指黄某迷昏陈女,将
她灌十分钟瓦斯致缺氧而死,属“轻手法”,陈女死前“应无太大恐惧及痛苦”,判无期
徒刑,当时网友就一片骂声;昨天二审法官居然拿“苏禄军”为例判黄某免死,网友更是
骂声不断。
判决书指出,廿六岁陈女父母早逝,遗留房产给她,因男友劈腿,心情空虚,认识征信业
者黄文进时,黄已有妻小、还有小三,却下药性侵陈女,进而成为男女朋友。
黄文进怂恿陈女贷款、卖房,榨干陈女后欲分手,反而陈女不肯,黄为摆脱,前年四月诱
出她,下药迷昏,以瓦斯灌十分钟致死再埋尸;前年十二月黄落网,警挖出白骨。
法官:手段还不是最残酷
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黄某应处严厉之刑,但杀害陈女手段,较诸苏禄军杀害大马警察,
显非最严重之犯罪,尚无与世隔绝的必要。
二○一三年,一百多名菲律宾反叛武装份子,闯入马来西亚的沙巴,以砍头、剉脑、挖眼
、剖肚取肠等残酷之处决手段,杀害大马警察,行凶者声称是菲南苏禄苏丹的皇家卫队,
举世譁然;法官所指就是上述苏禄军。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长江锡麟说,二审的林姓受命法官是在网络搜寻到苏禄军讯息,此论述
是“对照”、“比较”,因一审有论述被告手法属“轻手法”,引用苏禄军是比对出更残
酷手法而已。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tw.news.yahoo.com/虐杀女大生-没砍头-剖肚取肠-判免死-234208810.html
http://goo.gl/kU6EbY
5.备注:
到底是辩护律师太强还是鬼岛法官太天真?
建议以后法官上任前先去劳改一年当社会现实的实习
一审法官 你开放给人灌10分钟瓦斯好吗?反正你说这没太大痛苦
二审法官 照你逻辑 希特勒毒杀犹太人也算轻手法了吧?
我好想一大早就骂脏话
这些法官判决之前是不是都没看过自己写的是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