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acapo (Dacapo)
2015-03-21 03:13:42汉摩拉比法典最著名的就是
"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
也就是杀人偿命
但渐渐的,人们开始比较宽容
某些义愤杀人法官都倾向于给予机会
甚至连骗财骗色再杀掉,也不是什么凶恶的行为了
有没有司法把制裁罪恶交还给上天的八卦?
作者:
jpadesky (何も知らない老人(′・ω・‵)
2014-03-21 03:13:00有财团之后XD
作者: SSbb5566 (狗猫猫) 2015-03-21 03:14:00
之前是过高屏溪开始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3-21 03:16:00弱者制定律法之后
作者:
ykesha (所有的最好都从最坏开始)
2015-03-21 03:19:00忘了私刑这种东西吗...人类没想像中那么没弹性
作者: gogoSammy (侠客) 2015-03-21 03:31:00
$$$$
作者: xex999 2015-03-21 03:31:00
从人类定居在高屏溪以南开始
作者: samule (读老子的心得--深入浅出) 2015-03-21 03:37:00
就从有苏录军开始~
作者:
rmpcj86 (人在江湖)
2015-03-21 03:42:00从台湾鬼岛开始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15-03-21 03:45:00说死刑不能降低犯罪率的天兵开始
作者:
oldbear (Ursus)
2015-03-21 03:47:00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的制定是为了:节省时间的折衷方法
作者:
GSHARP (Mr.Q)
2015-03-21 04:17:00汉摩拉比法典也是要看身分地位的
作者:
bl0418 (夜猫型态)
2015-03-21 04:32:00这种东西就该由法官专业鉴定,法官应该由犯案过程与审案判断犯人是否真有教化可能,而不是以任何都该有教化可能来当最后依据,这就是法官需要被教育的地方~~
作者:
maplefff (maplefff)
2015-03-21 06:53:00汉摩拉比还说权贵沙鲁蛇只要赔钱就好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