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2015-03-20 17:15
台北地院审理营建署前署长、桃园县前副县长叶世文贪渎弊案,今天下午5时宣判,合议庭
认定叶世文索贿3次、藉势借端勒索1次以及财产来源不明罪,并判19年有期徒刑、褫夺公
权5年、并科罚金3317万元;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被依行贿罪2罪判刑4年6月、并科罚
金90万元;魏春雄4年、并科罚金50万;蔡仁惠6月徒刑、并罚20万;陈丽玲获判无罪。
此外,另3位被告,远雄前副总经理魏春雄,被判刑4年、并科罚金50万;白手套、台北科
技大学退休教授蔡仁惠,因侦查期间自白并转为污点证人,获得轻判6月徒刑、并罚20万
;叶世文的女性密友陈丽玲,被判无罪。
全案以叶世文为主角,分为5大区块:包括桃园八德合宜宅、林口A7合宜宅、新竹眷村改
建案3大案,叶向赵藤雄索贿5200万元,并透过蔡仁惠、魏春雄居间传递,实际得手2000
万元;藉势借端勒索兴富发建设董事长郑钦天,迫使折让750万元“一品庄”房价案;另
,叶藏匿于人头陈丽玲帐下的3317万元,则被控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罪。
赵藤雄、其外甥魏春雄、白手套蔡仁惠3人,为合宜宅等3案的行贿罪被告,陈丽玲则被列
为叶藉势借端勒索兴富发案的共犯。
检廉是在去年5月29日跟监录下蔡仁惠至远雄拿钱,拖运现金1600万元的行李箱搭捷运至
日本料理店交给叶世文的全程影像,隔天检廉发动搜索约谈,北检去年7月25日起诉,赵
藤雄被收押近2个月,起诉后始获3000万元交保,魏春雄500万交保,叶世文被续押迄今。
桃园县前副县长叶世文(前)贪渎弊案,今天下午5时宣判。叶被判19年有期徒刑、褫夺
公权5年。(资料照,记者陈志曲摄)
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被判刑4年6月。(资料照,记者陈志曲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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