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还能教化”8年夺3命免死

楼主: haha123wa (haha)   2015-03-20 10:02:14
※ 引述《skn60694 (入声)》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
: 2.完整新闻标题:
: “还能教化”8年夺3命免死
: 3.完整新闻内文:
: 〔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杀人魔陈姓男子8年内连杀3妇孺,他在庭讯时辩称“是心中的
: 恶魔杀人”,最高法院昨维持更一审见解,判无期徒刑确定。法官认为他虽杀人手段凶残
: ,应还有教化可能,在回归社会之前,矫正机关应严慎考核,否则应予终身监禁。
: 被害人林姓女子的蔡姓丈夫昨得知判决结果,深深叹了一口气,无奈地说“司法这样判,
: 我还能怎样?”他痛批,陈嫌根本没有真心向家属道歉,也没赔偿,“这种人难道不该判
: 死?法官竟然让他逃过死刑!”
: 陈嫌12年前掐死10岁、8岁的一对小姊妹,服刑6年出狱。99年刊登征槟榔西施广告,诱骗
: 林姓女子到新北市租屋处,持球棒将她活活打死,陈犯后屡以罹患精神疾病推诿罪责。
: 最高法院言词辩论时,陈的辩护律师顾立雄、高涌诚、翁国彦等人指出,“对于一个有严
: 重瑕疵的人,社会应修好他或是销毁他?”强调有7家医院鉴定结果,都认为陈有严重的
: 思觉失调症,根据两公约及联合国相关决议,不能判处精神障碍者死刑。
: 本案一、二审皆判陈嫌死刑,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后,更一审改判无期徒刑;上诉后,最
: 高法院认为,陈非“典型的难以治疗之人”,如接受治疗,或许可以教化,且陈有某种程
: 度的自控力,如陈愿意接受治疗,不能因为目前矫正机关设施不足,就认定陈无教化可能
: 、剥夺生命。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64456
: 5.备注:
假释放出来
再挑个人来杀
无期+不得假释
服监教化的成本全民负担
养一个杀人犯的钱
可以养活不只一个穷人小孩
这就是他妈的公益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03-20 10:04:00
我不是说过法官是台湾的乱源律师是下贱的工作不相信的人..可以自己去体会为什么会这样说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5-03-20 10:06:00
这恐龙到底是谁 ?
作者: drigo   2015-03-20 10:10:00
又是两公约, 马英九的错
作者: qweertyui891 (摸鱼厨师)   2015-03-20 10:19:00
难道精神病错了吗? 对 精神病就是社会的不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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