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ek (让我们的心得着满足~☆☆)》之铭言:
: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 桃园1名男子3年前到一家三温暖嫖妓3次,身上却只带200元,遭到店方留置逾28小时并追
: 讨1万多元消费款,店方经理与服务生动用私刑,将男子殴打致死,最高法院依私刑拘禁
: 及伤害致死等罪判店经理与男服务生各4年6月徒刑定谳。
: 据《苹果日报》报导,当时男子叫3名小姐性交易,身上却只带200元,隔天男子父亲汇款
: 付清帐款,没想到店经理与服务生继续修理男子,直到男子全身挥汗如雨、抽蓄不停,2
: 人才赶紧拿热毛巾帮他擦拭身体,但男子当场断气。
: 由于男子全身伤痕累累,2人无法圆谎,才自行到警局自首,并与家属以350万元赔偿金和
: 解。
: 一、二审依私行拘禁与伤害致死罪将2人判刑4年半,最高法院今(19)日维持原审判决定谳
: 。
被告是未成年吗???
(经理不太可能是未成年吧)
刑法 第 277 条
伤害人之身体或健康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犯前项之罪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算法官在怎样神通广大 判决的刑期也不能违反刑法吧
还是记者哪里没报到
为什么最低七年刑期的罪 可以判4年半???
判决书查询系统好像还没出现 没办法查
还是因为自首的关系
法官可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