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lackkt (低调)
2015-03-18 19:06:08※ 引述《ky860224 (kenry)》之铭言:
: 以下是我学长妈妈的贴文
: 18岁的儿子于 103年8月28日晚餐后与友人出门骑脚踏车运动,在划分向限制线之路段,遵守交通规则的骑脚踏车运动,不料遇到
: 逆向高速飙车的机车,直接正面撞击,我儿子常场人车倒地,脑部重创. 肝脏撕裂.双眼失明…。送医急救,在加护病房的40天仅以呼吸器维生,最后,仍不治死亡。
: 在民事未和解的情况下,经检察官.交通警察在车祸现场蒐证均显示,事故现场并无不能注意的情事,吴肇事者为100%肇事全责,而儿子遵守交通规则,完全没错,纯属飞来横祸,于104年3月9日收到 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决书(字号103年度审交易第236号) 吴肇事者因过失致死罪,处有期徒刑6月,或可易科罚金18万。
: 判决理由如下:
: 1. 因吴肇事者还年轻,又非故意,而交通风险乃每人可能会遇到的,得以减刑。
: 2. 吴肇事者因高中.国中小老师评语为正面,得以减刑。
: 以上的二点,让我这个当妈的好心痛 ,久久无法平复
: 试问“肇事者年轻”,给他机会,谁给我的孩子呼吸的机会??
: “肇事者非故意”大部份的车祸都是非故意的吧? 但逆向飙车是有意的吧!而且也是可以避免的!!!
: 关于第二点,老师评语和逆向撞死人有关系吗? 这…叫人如何心服?
: 一个18岁的年轻的生命! 却只因为一个人的飙车行径而结束! 当儿子在加护病房40天我们期待出现奇蹟,而现在的我们只期待一个公平正义而已,想不到跟盼望奇蹟一样令人失望.! 决定上诉,但好怕遇到恐龙法官,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还给我们一个公平正义呢?
: http://ppt.cc/Vc0X
: 小弟纯好奇 所以法官头是不是也被撞到
: 还是有什么好处?
: 谁来还我学长公道?
: ※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 违者视为新闻篇数 超贴新闻劣退
我能同理妈妈的丧子之痛 但我认为法官的判决并没特别可以指谪的地方
标题很耸动 成绩好所以骑车撞死人刑责轻?
但其实依刑法57条规定 很多东西确实是可以审酌的
科刑时应以行为人之责任为基础,并审酌一切情状,尤应注意下列事项,
为科刑轻重之标准:
一、犯罪之动机、目的。
二、犯罪时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为人之生活状况。
五、犯罪行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为人之智识程度。
七、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关系。
八、犯罪行为人违反义务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险或损害。
十、犯罪后之态度。
而且法官判决中并不是说该被告因为成绩好分数高
法官是以被告的品行和过去的行为为考量
以下节录判决书原文
"被告并无任何前科纪录,此有台湾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纪录表1份在卷可参。
又被告刚刚从高中毕业,考上科技大学,尚未开学前就发生本件车祸。
被告过去求学阶段并未有重大非行纪录,品性尚属良善"
"被告求学过程,老师对之均为正面评价居多,被告可称素行良好"
另外有从事实务法律工作的人都知道 这种车祸案件通常不会判太重
会重判的原因通常是被害者无法获得赔偿 法官才会重判
有点以判决逼加害人拿出诚意赔偿的意味
本身就有处理过的案件把人撞重伤 但加害人不愿赔偿和解
法院重判一年八个月 判一年八个月这个数字就很明显(因为刚好不能缓刑)
法官就是认为你不想乖乖赔钱 就进去蹲吧
但本件不一样 因为法官觉得你的损害可以获得赔偿
判决书原文
"被告之父母为连带赔偿义务人,被告父亲名下之农地也遭被害人家属
假扣押中。除扣除被害人家属已经领取之医疗费用、强制险之死亡理
赔金200万元外,被告所骑机车另投保150万元上限之任意责任险,剩
下赔偿不足之部份应该可以顺利从假扣押土地中取偿,被害人家属之
民事求偿权益已获相当保障。"
法官既然认为受害者可以拿到相当的赔偿 那就给被告一个机会
毕竟也是一个年轻人(高中刚毕业),又是过失非故意
所以判决书原文也提到
"被告年纪尚轻,刚拿到驾照不久,一时粗心大意肇致本件过失致死罪,
被告既非故意犯罪,若使其入监服刑而可获得之矫正功能,极其有限。
换言之,针对本性善良者,若仅系偶然犯罪或过失犯罪,即毫无变通
地均送到龙蛇杂处之监所服刑,反而会使其沾染犯罪习气,结识更多
不良份子,并会对刚满18岁的年轻人留下印记,并非社会长远之福,
况且被告面对庞大赔偿追诉,已相当程度获得惩儆。
法官颇有既然被害死亡事实已不可逆 何必又为了处罚而毁了另一个少年
不想让该场车祸悲剧多一个被害人 或是重判后未来可能付出更高的社会成本
其实实务上车祸案件刑度本来就不高 希望被害人的母亲能早点走出伤痛
至于这个判决我认为没什么好骂的 更没有成绩好=刑度低的问题
这都是法官综合考量的结果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5-03-18 19:07:00先补血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3-18 19:07:00很简单嘛 法律既然不能阻止人犯罪 那也不能阻止被害人复仇
作者:
tellenzo (茫茫滴哦~~)
2015-03-18 19:07:00嗯...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3-18 19:08:00反正什么不剩烂命一条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5-03-18 19:09:00所以法官真的认为逆向飙车叫做粗心大意
你就去复仇啊 法律真的不是完美 应该说连一半都不到真的丧子非常不爽觉得值得就...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3-18 19:16:00
刚拿到驾照就逆向飙车 只能说是屁孩基本上一般人没犯啥大错在学校素行都会是"良好"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3-18 19:17:00
在学评语没啥参考价值 就只是法官拿来轻判的理由而已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3-18 19:19:00
屁孩不是 但违反交通规则就是了 就跟酒驾一样 明知可能造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3-18 19:19:00过失致死最重两年。ㄧ般也确实是易科罚金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3-18 19:20:00判六月以下常见,没说特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