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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美河市管理费?柯文哲:讨债要去找日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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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美河市管委会指市府拖欠3400万元管理费,市府如何
处理。台北市长柯文哲14日表示,了解后,欠的是日胜生
,不是市府欠的,因交屋前的管委会是日胜生要付,交屋
后才是市府要付,交屋后北市并未拖欠,讨债要去找日胜
生。
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近日表示,捷运局管有美河市住宅
及办公室,皆有按时缴交管理费,并没有积欠管委会所述
款项,管委会所述款项,是由日胜生积欠,应向日胜生追
讨或循法律途径解决。
捷运局说,美河市建案,台北市府分回不动产于日胜生公
司未完成交屋前,依投资契约约定由日胜生公司负责缴交
管理费,目前住宅及办公室去年下半年已完成交屋,自交
屋日起已由捷运局缴交,至于自成立管委会至交屋日及商
场尚未交屋之管理费应由日胜生公司缴交,捷运局已行文
告知管委会,相关应缴交对象于住户规约第2.1条已明订
,但日胜生公司未依约缴交,所以管委会应向日胜生公司
追讨或循法律途径来解决欠缴管理费问题。
美河市社管理委员会,于104年3月12日召开之第2届第4次
例会,提及捷运局积欠该社区管理费,达三千四百余万元
一事;查“美河市社区住户规约”第2条2.1规定:“…有
关本开发案社区土地及定着物之使用管理,不得牴触大众
捷运法及大众捷运系统土地开发办法;亦不得牴触‘台北
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土地联合开发投资契约书’之规定。
”
台北市政府与日胜生公司之间所签订土地联合开发投资契
约书第11条第10项约定:「本建物之公共水电费、大楼管
理费,自交屋完成日起由各建物取得人负担。」故未交屋
前之管理费,仍应由日胜生公司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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