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市自治草案:石化总公司不迁入 就废管

楼主: sexonly (QQQ)   2015-03-11 10:39:26
※ 引述《hata5566 (小柯文哲)》之铭言:
: 去年发生的高雄气爆事件再掀波澜。高雄市政府市政会议昨天通过自治条例草案,祭出“
: 非常手段”,要求石化管线所属公司应将总公司迁到高雄,否则禁止续用管线。但行政院
: “强烈质疑”有违宪违法争议,若经认定违法,依法将函告无效。中央与地方“气爆”一
: 触即发。
比较纳闷为何这样的东西要立法
应该弄成潜规则就够了吧
或是正面表列 弄成鼓励地方企业
反正政府又没有时间压力直接采用拖字诀
或是订定超高标准的要求来刁难
e.g. 要求管线寿命超过N年不得使用
厂商最后只能摸摸鼻子接受吧
开槽车也得地方政府同意 一样可以找麻烦
否则真的立法 其他县市又比照办理
那中油是不是要学标准石油一样分拆一堆小公司
变成 高雄石油 桃园石油 台中石油 云林石油
先消毒一下 营业税是国税
但是会影响统筹分配款 所以中油开发票的地址 会影响高雄市府的收入
作者: amovie ( )   2015-03-11 10:40:00
可以拆阿 反正高雄的目的只是要总公司税收与管线都在高雄
作者: MetalRose (金属玫瑰)   2015-03-11 10:41:00
法治不彰的国家才有潜规则
作者: destroyfire (毁灭苍炎)   2015-03-11 10:42:00
跟高铁每县市都要设站,1县市1国立大学一样脑残政策先搞清楚高雄炼油厂跟大林炼油厂营业登记在哪吧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3-11 10:44:00
1F,如果有其必要的话,台北还是会设点结果把一个空头总公司搬到高雄,高雄人得益?
作者: cocolico ( G6票已售出)   2015-03-11 10:45:00
空头总公司没差啊,税缴高雄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3-11 10:45:00
直接增加环保或管线附加税不就解决了就地方税来看,台北设点,还是缴税台北结果就是高雄得到一个名义上的总公司该缴台北的税,一毛都没少,这样有比较爽?成立联合管线管理公司,要他们缴规费不好多了?
作者: pp520 (异理啊议!!!)   2015-03-11 10:47:00
到底税算一算是多少 ???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3-11 10:48:00
不知道,我也期望高雄市政府给个说法如果真的影响统筹分配款很多,那高雄市争取有理
作者: destroyfire (毁灭苍炎)   2015-03-11 10:48:00
高雄市政府从来不敢举例说明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3-11 10:49:00
如果只有几亿,那叫没事找事附加规费的实际效益大太多了当然,也是可以搞总公司迁移,还是跟你收附加规费
作者: justice0926 (贾斯提斯-专业废文制造机)   2015-03-11 10:50:00
同意HA大
作者: ARTORIA   2015-03-11 11:00:00
招商没半步,放放话刷好感度倒是蛮强的
作者: slot ( )   2015-03-11 11:00:00
中油都说了迁总公司高雄大概多800万 高雄市政府有反驳吗?
作者: destroyfire (毁灭苍炎)   2015-03-11 11:00:00
叫陈菊把算法公布跟中油的算法比对
作者: scarface ((<ゝω・)绮罗星☆)   2015-03-11 11:49:00
高市是有要求总部的职位真的要在高雄上班的~非空壳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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