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让我思考很久
一般情况下台湾很多加班都是做给老板看,有加班(没加班费)才代表你认真
但服务业的情况是,不管忙不忙开店时间就是要待着在那里
某天我和隔壁柜姐因为时数问题吵了起来
隔壁柜姐认为~
现在年轻人都没竞争力,连站个柜都没办法,只会在那斤斤计较时数
与其在那抱怨还不如加强自己对自家商品的了解,要向日本职人那样专业
像他之前连上一个月的班,时数快四百小时,回去还要写报告等等,都没在抱怨
学什么欧美劳工制度,这里是亚洲,我们要向日本那样看齐
现在的大学生就只会在那边抗议浪费时间,有时间在抗议还不如多学学东西,
台湾竞争力就是被我们这种计较时数的人拖垮的
因为真得很气,想问问看有没有高工时=高竞争力的卦????
另外在多问个卦,工时单月平均228小时,月休六天,六天单人上11,5小时
劳动检查后某神底下劳工局算出来的加班费只有五小时
我按劳基法规定下去算,怎么算都跟劳工局不同,只好再请他们在来第二次
但我还是不懂,按法条来算,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落差??
有劳工局算法跟劳基法不同的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