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不少影展竞赛,如奥斯卡,是不限语言或民族/血统的
(如:法语片爱慕曾获最佳影片提名)
但为何台湾的金马奖却有这种限制,须符合以下两条件之一呢:
1. 片中二分之一以上对白须为华语(华人地区所使用之主要语言或方言,但不包括配音)
2. 影片工作人员中,导演皆须为华人;其他主创工作人员中五位(含)以上须为华人。
这种条件对生活在台湾同样有缴税的南岛人(原住民)不是很不公平吗?
就算勉强可以把南岛语言如赛德克语视为华语的“方言”
但南岛人总不是华人吧
根据英文版参展规则条件二为:
The director AND at least five members of the main creative crew must be of
Chinese origin.
也许台湾汉人会认为自己 of Chinese origin,
但就像之前前原民会主委孙大川说他不是炎黄子孙一样,南岛人不是of Chinese origin。
金马奖为何要有这些对台湾南岛人不利的限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