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北检检察长杨治宇吃案囉~

楼主: happy138 (正义同学)   2015-02-25 01:01:46
※ 引述《yingjeou (英九)》之铭言:
: ※ 引述《paul5566 (忠肯的五六)》之铭言:
: : 这是我学姊去士林地检署告北检检察长杨治宇泄密的案子
: : 起因是因为去年11/23这篇报导
: : http://107.170.52.154/thread-5206573-1-1.html
: : 内容是关于有关于柯文哲办公室涉嫌自导自演窃听案的新闻
: : 因为我学姊是学法律的 知道地检署对于侦查中的案子不能公开
: : 更惶论公开给特定媒体报导之后加油添醋 企图影响选情
: : 所以我学姊跑去士林地检署对北检检察长杨治宇提告 认为杨姓检察长渎职
: : 涉嫌放纵手下的检察官或是书记官等人 泄露侦查中的案子给联合报记者张宏业
: : 结果莫名其妙 士林地检署说 北检不是她们的辖区 把案子转到北检调查
: : 当时我们这群鲁蛇心想 天底下怎么会有人球员兼裁判???
: : 果不其然 从去年十一月底告北检检察长杨治宇的案子到现在都三个月了
: : 学姊都没有收到北检通知说要去作证 毕竟学姊是检举人 理应传她出庭作证
: : 我们这群鲁蛇心想 该不会是吃案了吧???
: : 过年前 学姊带身分证去北检的诉讼辅导科查案号
: : 北检表示:查无此案
: : 学姊很生气 说要告诉记者 北检政风处表示"不然你再检举一次 我们会再处理"
: : 学姊很愤怒 痛骂北检政风处!!!
: : 然后今天过完年 学姊的email信箱收到一封文件
: : 内容是北检已经签结此案 直接把案子行政签结 根本没有传学姊作证 直接吃案吃掉了
: : 有图有真相
: : 北检检察长杨治宇就是被告 还自己签结自己的案子 这叫人民怎么相信司法?
: : http://i.imgur.com/tnksDRU.png
: : 内容根本自相矛盾 自打嘴巴
: : 明明联合报记者张宏业11/23就在联合报公布所有的短信跟Line对话内容
: : 而且当天声押庭 记者也不可能进去采访 为何连声押庭法官说什么话
: : 这位张大记者都知道?
: : 11/25柯文哲办公室才召开记者会公布所有的短信跟Line对话
: : 为何联合报的张大记者宏业先生 可以未卜先知 知道所有的短信跟Line对话内容呢?
: : 然后北检吃案吃的样子真丑
: : 随随便便就行政签结 检举人也不传去问话
: : 靠腰 明明就违反司法中立了 自己人查自己人 查你懒叫啦!!!
: : 太阳花学运起诉一百多个人(以学生居多 几乎都是一般"民众")
: : 红衫军起诉16个政治人物 没有一个"民众"被起诉
: : 反差真大........
: 说些乡民不爱听的
: 1.司法是中立的,但检察系统本就不中立
: 检察官权力来自检察长,办案应听检察长指挥
: 检察长权力来自检察总长,应听总长指挥
: 检察总长由总统任命,立法院同意
: 翻译:所有检察官等于检察总长分身,检察总长由总统任命之
: 制度上,他妈的就是会有不中立的可能性
小妹我是认为行政签结真的太卑鄙了,
因为不起诉的话,至少还可以向高检署再议,
高检署若是官官相护驳回,
还可以委任律师声请交付审判,
请法院的合议庭法官裁定受理或是驳回,
至少还有救济的机会,
行政签结就真的无解啦!
而且本案,
北检检察长本身就是被告,
怎么会自己签结自己的案子,
这不是贻笑大方吗?
这是啥鸟司法呀!
作者: jogoya (运动是为了吃更多美食)   2015-02-25 01:17:00
没办法~因为终生俸阿
作者: akiehls (progress)   2015-02-25 01:18:00
补充一下,告发人本来就没有再议的权利喔!
作者: sluttervagen   2015-02-25 01:30:00
不对吧?社会国家法益的案子都不能再议阿所以就算是侦字案也没用
楼主: happy138 (正义同学)   2015-02-25 01:36:00
谢谢补充,我只是进修部法律系混毕业的,刑诉真的不强 刚好60分及格。
作者: sluttervagen   2015-02-25 01:41:00
慢慢念就会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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