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回报一下后续
我收到不起诉处分书了
过年前就收到了
完全没有开庭XD 检察官直接做出不起诉处分了
谋菜我准备好多资料 还有网友帮我备份 结果都没用到
而我今天去地检署递状对厂商提出诬告告诉了
我知道诬告的要件很窄很难成立
我觉得自己开放嵌入语法 又对嵌入的人提告
这实在太可恶
而且应该符合明知自己陈述非事实 并非对法律的误解或事实误认
详情我有写成文章
http://talkchick13.pixnet.net/blog/post/109358933
希望大家告诉大家 单纯嵌入youtube语法是不构成犯罪的
我实在很担心记者一乱报 很多人会依此去搜寻嵌入自己影片的人
提告然后收和解金.....
另外对东森丁元凯跟厂商提告诽谤还没开庭
但侦查队说他们做过笔录了
东森那方面的回应他们客观中立XDD
我已经彻底放弃东森了就等司法判决吧
※ 引述《realJume (巴毛儿)》之铭言:
: 我就是告丁元凯的人 不只告他啦 业者也告了
: 有人去丁的粉丝团 请他解释他还回说“说啥?解释啥?”
: http://ppt.cc/lRNj
: 详细情形我有发声明文
: 反正重点就是我没在网络上卖杯子营利 youtube影片也是上传人自己开放嵌入语法
: 业者随便诽谤我 记者没求证随便报 就全部一起告
: http://talkchick13.pixnet.net/blog/post/108827176
: 相信有在看我粉丝团,噗浪,或是看到电视新闻网络新闻的人
: 应该都知道我被告了!!
: 1/7早上我接到保二总队的电话 问我是不是巴毛(惊)
: 说我有一篇
: “关键实验室:冰沙摇摇杯-盐水袋的第二春”(警察先生念出来的时候我都害羞了 )
: 遭人提告侵害著作权 请我找时间过去说明
: 接到电话的当下我非常惊讶 一时间也想不起来用了什么图文被提告侵权
: 到了保二 警察告知是嵌入了摇摇杯使用方法的影片遭提告
: 我非常非常不能理解 因为我当时认为我写的文章是纯心得文 在帮摇摇杯打广告耶他怎么
: 还告我
: 甚至做笔录时 因为写文时间太久 很多细节我都要想很久才讲得出来
: (我前一天晚餐吃什么都要想很久了何况两年半前的事情)
: 做完笔录 发现告我的人是摇摇杯公司的经理
: 我隔天早上就打电话去看看是否有误会
: 结果林姓经理劈头就跟我说“我跟你说啦 那个youtube影片不知道是谁放的”
: 我说“可是那个影片帐号的名字是金德恩(厂商公司名)耶”
: 他停顿了一下改口说“我们影片都有写禁止转载!!”
: 我说“没有耶 而且你们放在youtube还公开嵌入语法就是开放转载啊”
: 林经理一听立马发火说“你这种态度我们不用讲了 你也不用打给我 我们法院见”
: 我在电话中告知这段对话我有录音 就结束对话
: (刚听录音发现我还跟他说谢谢 干嘛说谢谢啊我)(赏自己巴掌)
: (而且我态度很好!!!听过的人都说是对方态度才差吧!)
: 下午有苹果的记者私讯给我想采访这件事
: 记者非常专业的也去询问金德恩的经理 也询问了律师相关案例
: 看了报导 发现金德恩经理又换了说法
: 说因为我介绍的不是他们家的杯子 所以他就是要告我
: 我真的是看新闻才发现这不是同一家的杯子 差在一个有英文字样一个没有
: 其他造型款式颜色统统一模一样
: 我很想问看过文章的人 不讲你们会发现这不是同一家厂商的杯子嘛
: 新闻出来之前我一直以为这世上只有一种摇摇杯
: 隔天看网络新闻
: 发现有记者去采访金德恩林经理甚至跟记者宣称我的文章是业配文
: 写完这个文章我还有在卖杯子
: 是盗用他的影片在网络上卖别家的杯子营利
: 记者竟然单方面采用业者的说法
: 完全没来采访过我 一个字都没问过
: 了解我的人或有在看我部落格的人都知道 我人穷志很短但至少诚实
: 我的广告文虽然少但都有注明 也从未贩卖过任何商品 唯一算卖过的东西就是我的书!!
: 而且也是叫大家去书店买让我抽版税 不是直接跟我买
: 何况这篇文章两年半前的 那时候我人气一天一两百 谁花钱请我写业配???谁????
: 原文里面也可以看到我还说如果想买的人请自己到网络上比价 自己找哪里可以买
: 写那篇文章后两年半我在也没提过摇摇杯的事情 (说真的我家那杯子去哪了我还得找咧)
: 何来贩卖营利的事实?
: 东森新闻甚至自己加油添醋 撷取我脸书说“原来我买到别家杯子”
: 直指我是“明显不认错”
: 甚至说我出过法律书还被告 自己的书可以派上用场 等等影射我知法犯法的诽谤言论
: 1/9号我备份网络新闻 已经向东社派出所提出诽谤告诉
: 但因为网络新闻没有(不敢?)属名
: 所以我提告的内容是针对制作这新闻的记者 还不知道是谁
: 隔日将备份的新闻影片交给派出所附证
: 亦查出做这则新闻的人就是鼎鼎大名的 丁元凯先生
: 不过因为当时我是向警察表示要告做这则新闻的记者 所以届时会传讯谁我也不清楚
: 应该两个记者跟业者都会传吧
: 我不知道为何一篇简简单单的心得文会被诬赖成业配文
: 林经理完全没有证据可以在媒体讲这种话
: 而且跟我当初打电话去了解的说法完全不同(再次强调我有录音)
: 记者有时间去找我自拍的长颈鹿影片 出书时接受采访的影片
: 都找到我粉丝团了 却没有花时间采访我
: 完全是偏颇不中立的报导 加上自己的评论更是诽谤的行为
: 我没有在网络上卖杯子
: 那个杯子是我两年半前在团购网买的!
: 我嵌入的youtube影片是上传者开放授权嵌入其他网站的(否则我根本无法复制嵌入语法)
: 自己开放嵌入 别人嵌入了又要告人侵权我不知道这什么逻辑
: 就像路边看到奉茶的茶壶 去倒了一杯结果主人冲出来说你偷喝我的茶!!!
: 智慧财产局亦做出嵌入语法并无侵权的解释
: 著作权法教授章忠信亦引用苹果日报的报导做出以下评论
: 1.文章嵌入YouTube影片,没有“重制”或“公开传输”他人著作,不必取得授权。
: 2.著作权法的“散布”,是指书本或DVD等有体物的流通,不包括网络上的流通,网络上
: 的流通是属于著作权法所定之“公开传输”范围。
: 3.有著作之利用事实,才须要讨论“合理使用”,若不涉及著作之利用,就不必讨论是不
: 是“合理使用”。至于是不是“合理使用”,是依使用者之
: 使用情形判断,无关乎其来源是不是著作权人上传网络之内容。
: (来源:著作权笔记)
: 我没有做的事 却作成新闻连播 造成我名誉损害
: 之后亦会附带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 一切静待司法还我公道
: 我不是好讼的人 我自己念法律的知道诉讼很累很麻烦
: 所以我从来没有为自己告过人 这是我的第一次(羞)
: 这不是新闻自由 自由时报跟其他业者也报导了偏颇的新闻也没有采访我
: (反倒大家觉得耸动的苹果日报做了中立的报导 葛来分多加十分!)
: 但东森新闻还妄加评论 根本就超出了新闻自由的范围
: 我今天提出告诉 不只为我自己 更要告诉媒体跟业者
: 不是每个人都不懂反击 让你们这样随意诽谤操弄!!!!!
: 以上ㄟ斯
: ※ 引述《favit (living)》之铭言:
: : 去看了某位丁姓记者的脸书粉丝专页,他好像要被告了
: : 被害人在女孩版也把事情经过写上来了~ 现在的记者都这么没水准吗?没水准到触犯法
: : 律也没关系吗?有没有这位东森记者这么low的八卦?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4-02-24 19:16:00推!
作者:
moceanu (来就来呗)
2015-02-24 19:17:00加油
作者:
markban (马克白)
2015-02-24 19:18:00推
作者: slimu0001 (鱼丸) 2015-02-24 19:19:00
告死那个自称热血的烂主播,看到他就觉得恶心不舒服
作者:
DiAbLoE (?)
2015-02-24 19:19:00帮他宣传还被告真的很扯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5-02-24 19:22:00你自己的案子有必要ㄧ直广播吗
作者: tyifgee (pttnoob) 2015-02-24 19:22:00
根本污染源啊…
作者:
e357922 (helloguys)
2015-02-24 19:22:00推推推
作者:
MoDerF (玛德法)
2015-02-24 19:23:00台湾记者不ey
作者:
DID5566 (趁乱出院)
2015-02-24 19:25:00推检察官!
作者: jonestem (原罪) 2015-02-24 19:26:00
加油~
作者: shiriri (CG屁屁妹) 2015-02-24 19:29:00
客观中立 没穿裤子
作者:
Poke5566 (戳戳5566)
2015-02-24 19:29:00推推
作者: owen5611 (owen5611) 2015-02-24 19:31:00
推
作者: holybless (D.) 2015-02-24 19:33:00
没属名的东森新闻大都他做的吗
作者: holybless (D.) 2015-02-24 19:36:00
署
作者: yoshro 2015-02-24 19:37:00
+UUUUU
作者:
h70575 (豆乳)
2015-02-24 19:38:00加油!
作者:
cmid05 (酷拉皮卡)
2015-02-24 19:39:00ㄊㄨㄟˉ
作者:
ebeta (回台后时间不够用)
2015-02-24 19:42:00加油!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2-24 19:43:00催落企 赞啦
作者:
kit514 (KIT)
2015-02-24 19:44:00加油!
作者: wolf9420 (Mr.Rorensu) 2015-02-24 19:46:00
推
作者:
stu25936 (MillionCoinser)
2015-02-24 19:48:00把那个吵死人的家伙告死 加油
作者: kodato (无非) 2015-02-24 19:49:00
丁丁好一阵子不敢上镜头,躲在后面做旁白,最近才又出现 X
作者: qaz223gy (亚阿相界) 2015-02-24 19:50:00
加油
作者: kodato (无非) 2015-02-24 19:50:00
我只能说丁丁后台很硬,电视台还帮他说话
作者: PlayPtt (α+β=γ) 2015-02-24 19:54:00
GOOD GOB
作者:
runslow (跑的慢)
2015-02-24 19:59:00XDDD
作者: PoloHuang (黄保罗) 2015-02-24 19:59:00
他真的可悲
作者: eighchin5566 (台湾独立建国) 2015-02-24 20:01:00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