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taphane (God Bless Mario)
2015-02-24 18:25:23不知道有什么方式可以表达民众的抗议
打给司法院长抗议??
还是打给桃园地方法院???
一定要让恐龙法官知道,大家的想法吧!
或是打电话给桃园警察局表达支持?
或是寄信给桃园县表达最员警的支持?
※ 引述《qazieru (=w=)》之铭言:
: 通缉犯拒捕遭击毙 警“过失致死”判6个月惹议
: 原文网址: 通缉犯拒捕遭击毙 警“过失致死”判6个月惹议 | ETtoday社会新闻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224/470298.htm
: 东森新闻记者黄书苇、王志伟/桃园报导
: 去年2月桃园一名叶姓员警追捕通缉犯时遭对方抵抗,员警对空鸣枪无效,改朝腿部连开3
: 枪,导致这名通缉犯失血过多死亡,一审法官认为员警执法过当,依过失致死罪判刑6个
: 月;叶员所属分局替他抱不平,表示以后如果开枪前都要先 想想,导致歹徒落跑或员警
: 反被打伤,谁要负责?
: 根据监视器影像显示,罗姓通缉犯匆忙上车准备落跑,后方叶姓员警追了上来,一手打开
: 车门一手拿枪对准嫌犯叫他赶快下车,但罗嫌完全不理会,倒车想逃离现场,叶姓员警对
: 空鸣枪,制止无效后朝嫌犯腿部开了3枪。
: 罗嫌大腿中弹动、静脉被打穿,因失血过多死亡;法官认为员警执法过当,将叶姓员警依
: 过失致死罪判处6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法官的见解是,嫌犯当时只想逃离现场,倒车
: 时刻意绕过员警,没有蓄意冲撞或攻击,而且嫌犯当时顺时针方向倒车,员警左手抓着车
: 门上方,没有被撞倒或是拖行的危险,认定“自我防卫”的说法不成立。
: 杨梅警友站主任李克常表示,“当时紧急状况实在无法判断,如果员警真的受伤怎么办?
: ”基层对于这样的判决都觉得忿忿不平,叶姓员警更是情绪低落,表示当时手握车门,嫌
: 犯还倒车,直觉反应怕被撞倒拖行才会开枪,并且避开致命部位。当时杨梅分局长吴坤旭
: 也力挺下属,“依照警械条例第四条,没有不当。”
: 叶姓员警所属分局力挺,并决定上诉到底,强调以后如果开枪前都要先想个几秒,导致歹
: 徒落跑或员警受伤,谁来负责?
: 有影片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cIy-KTb29A
: 鬼岛法官完全无言...电影看太多喔? 当员警个个都是阿诺?
: 这种突发状况跟本不可能脑袋还如柯南枪法100%神准
: 那以后谁还要抓罪犯?
: 台湾保护这些逃亡罪犯真的是太夸张了...
: 逃个屁? 敢逃打死最好
作者:
teras (Tera)
2015-02-24 18:47:00法官没判错,明明射轮胎也可以达到效果,却偏偏要朝人射!
作者:
markban (马克白)
2015-02-24 18:53:00楼上说法合理
谁说轮胎射破了就不能开...他照应继续开好吗 反而更危险
作者:
BDG (毕帝姬)
2015-02-24 19:04:00作者:
teras (Tera)
2015-02-24 19:07:00而且近身连开三枪也太夸张了,一枪两个洞,三枪就六个洞,腿上开六洞失血致死也不意外。打死一个人才判六个月,我觉得警察赚到了耶!!
作者: pantw (观音嬷.com) 2015-02-24 19:12:00
执法过当啦~警察跟本是白痴,那么认真干嘛笨死
作者:
Wall62 2015-02-24 19:13:00活在自己的小小世界的法官+神逻辑的护航 真的是乱源
作者:
teras (Tera)
2015-02-24 19:21:00楼上才神逻辑,台湾又不是美国人人有枪,放警察出去胡乱开枪才是社会大乱源好吗!!!
作者: migyo (张简) 2015-02-24 19:21:00
警察放犯人走就没事了啦,欢迎来到台湾
作者:
teras (Tera)
2015-02-24 19:22:00法官都不担心了,楼上你有什么资格担心呢!送货员送货不小心撞死人也可以推说台湾以后都没人送货囉!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2-24 19:26:00轮胎打破危险,开枪打死人就不危险???哪个白痴通缉犯看到警察会乖乖配合,警察那么好当???这么好当监狱干脆收起来~~以后看到通缉犯都说拒捕然后
作者:
kikooo (大潘)
2015-02-24 19:31:00某T拼命带风向 推文一直重复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2-24 19:31:00直接打死算了!!回到警总时代最和平
作者:
teras (Tera)
2015-02-24 19:35:00我看是警察为了脱罪乱带风向吧 XDDD
作者:
rinatwo (无)
2015-02-24 19:36:00以后警察就成南方公园的金宝叔叔"别动 再动我就开枪了"乡民的标准是浮动的 行政院警察拿棍子打人就万恶不赦窃盗通缉犯想逃跑 警察拿枪打死就拼命支持原来拿棍子打到流血比拿枪打死人还严重 好棒棒
作者: WANGALEX (Xander) 2015-02-24 19:41:00
白痴乡民别秀下限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