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扬聘父任“县政顾问”免罚 监院遭疑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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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扬担任桃园县长时聘请父亲吴伯雄担任县政顾问遭监察院调查,怀疑他违反《公职人
员利益冲突回避法》,最后监察院则决定不开罚。(资料照,中华职棒联盟提供)
2015-02-23 16:36
〔本报讯〕桃园县前县长吴志扬在任内因聘请父亲吴伯雄担任县政顾问,遭监察院调查,
质疑吴志扬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但最终决定不予裁罚。
据《苹果日报》报导,类似事件发生不止一次,澎湖县白沙乡前乡长陈定国,就曾因聘请
自己的父亲担任乡政顾问被监察院开罚裁处34万元罚锾,吴志扬这次却可免其罚,让其他
监委担心,监察院恐遭人质疑有双重标准。
监委陈庆财说,吴志扬此案确实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的“非财产上利益”,
但陈庆财仔细了解后发现,桃园县府的《县政顾问设置要点》并非在吴志扬任内制定,而
是前任县长就订定,非吴志扬主动争取,吴接受调查时也表明自己并不清楚有“非财产上
利益”的规定。
陈庆财解释,《县政顾问设置要点》的规定是,只要担任过县长、议员或立委都可聘为顾
问,原本吴志扬没有聘请父亲吴伯雄担任顾问,而是在顾问座谈会上,有人建议聘任吴伯
雄,吴志扬才决定聘任,不过当媒体报导此事并提出质疑时,他就马上解聘了。
陈庆财认为,吴伯雄拥有丰富的从政经历,不必再担任县政顾问来增加自己的影响力,若
因此对吴志扬进行处分,未免太苛责,最后按照《行政罚法》规定:“不得因不知法规而
免除行政处罚责任。但按其情节,得减轻或免除其处罚”,免除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