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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被诬偷糖 警查明还清白
〔记者欧素美/台中报导〕12岁女童到超商买20元的HELLO KITTY糖果,随后去逛书局
,由于书局也有卖这款糖果,女童拿起来比较,离去前竟被老板娘误认偷糖果报警,女
童吓哭;所幸女童持有买糖果的发票,监视器也显示,女童将书局糖果放回原处,老板
娘见状却死不认错,经家属再三要求,才正式道歉,女童家属则将过程po网,感谢警方
还给小孩清白。
书局老板娘态度恶劣,引起网友挞伐。有网友表示,老板娘态度差非第一次,还有人说
“不能放过嚣张的店家”、“丢脸的店家”、“恶人先告状”,网友说“诬赖别人就该
道歉,是做人的基本原则”;该书局昨天未营业,店里电话没人接,无法获知说法。
带同款糖果 被指偷来的
台中市大甲警分局外埔分驻所表示,前天下午4点多,女童与表姊相偕到外埔区某超商
,买一盒HELLO KITTY糖果,随后转往书局买文具。女童手中拿着在超商买的糖果,看
到书局也有,拿起来比较,随后放回。
不料,表姊妹俩买完文具要离开,老板娘却质疑女童手中的糖果,是在书局偷拿的,坚
持留置2人,并请女童打电话叫家长及报警,女童的大表姊及外埔分驻所警员赶到。
发票监视器 证明未偷窃
女童委屈哭诉,直说糖果是在超商购买,未偷窃,老板娘却一直骂她们,让她们很害怕
。警员请女童拿出手中的糖果,查出书局的糖果制造日期为去年9月,超商的为12月,
非同一批,且女童持有买糖果的发票,调阅书局监视器,显示女童拿起糖果后,有放回
原处,证明女童清白。
家属要求老板娘道歉
警员及女童的大表姊,因此要求老板娘道歉,对方却死不认错,经大表姊一再要求,老
板娘才勉强说“不好意思”,但大表姊认为业者太没诚意,要求正式道歉,老板娘才说
“对不起”,平息风波。
警方表示,若女童家属认为对方诬告,可提出“妨害名誉”告诉,但家属目前并未提出
,且当初业者报案,是指双方有“纠纷”,并未明确指女童“窃盗”,是否得以成案,
是未知数。
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