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做公益有悔悟 杀人假释中酒驾获免刑

楼主: beergap (且战且走)   2015-02-15 19:00:34
记者饶磐安╱新北报导 | 联合新闻网
做公益有悔悟 杀人假释中酒驾获免刑
林姓男子杀人焚尸被判无期徒刑,服刑十五年后假释,假释期满前夕酒驾被逮,被判刑二
月。法官认为林假释八年来没犯罪,且捐钱作公益证明真心悔悟;酒驾犯行轻微,若因此
撤销假释再回监,重获自由时已年事甚高,“开恩”改判免刑,让他不必回监狱服十多年
残刑。
五十三岁林姓男子一九九二年十月间与许姓友人合伙开KTV,经营不善拆伙后,林不满
许欠一百五十万元股金不还,伙同数名友人强押许到新北市五股区二重疏洪道谈判,林在
争吵后持美工刀杀死许,再泼汽油焚尸。
林躲了四个多月落网,被判无期徒刑,服刑十五年后,二○○六年假释;假释期到明年底
届满。
去年八月四日晚间,林在新北市三重区重阳路一家姜母鸭店与友人喝酒后骑机车回家被员
警拦下,酒测值零点五四,被依公共危险罪嫌送办、判刑二月。
林认为他的假释会因酒驾而撤销,得回监再服完十多年残刑,上诉请求法官开恩。他说,
假释后改过自新,这八年来洁身自爱,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可再犯罪;他目前是建筑包商
,努力重建家庭生活,弥补这十多年对家人的亏欠,当天喝不多,一时失虑酒驾,为表示
真心忏悔及回馈社会,于酒驾案审理期间捐十二万元给励馨基金会,盼法官开恩。
法官认为,林假释后八年来未犯罪,从事正当生意,并捐钱作公益,应已真心忏悔;林已
五十三岁,回监服完残刑再出狱后年事甚高,他酒驾但未造成伤亡,犯罪情节轻微,应可
宽待,没有严格追究必要,依法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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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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