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mboo1106 (bamboo)》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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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愿意参加连署罢免的人,都把你的身份证资料给出去了,
: 基本上视为占成罢免的一票不过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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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可以看成是记名投票,比无记名投票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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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想法是15%的连署门槛不用改,
: 但公民要在连署期间内尽可能的找到人来连署,
: 要超过15%才成案,
: 成案后,最后所连署到的份数都视为是赞成罢免的选票,
: 假定是10万票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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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接下来的罢免选举就是蔡正元要能动员到10万人来投票,
: 有点像是蔡正元跟另一个虚拟的人重新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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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拟的人的票数就是罢免连署的份数,
: 如果愿意再次投蔡正元的连罢免连署的份数都不到,
: 那当然蔡正元就落选了,
: 也就罢免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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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合不合理
不太合理 港湖区人口约30万人 蔡上次得票11万
15%是4万5 用15%的门槛就能恶搞当选人必须再动员一次
若你是当事人你愿意吗??上次同届的DPP候选人是7万多
反对党只要没上就靠自己的选民发动罢免 随便搞都当选无效
: 我是想连署的份数有超过5万份,
: 就算蔡正元之前有11万的选票,
: 他名声这么臭,投票率又低,
: 而且之前11万的选票不晓得已经跑掉多少,
: 他要弄到超过5万张选票容易吗?
: 至少可以让他忙一下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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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像这次公民连署的要死,尽可能的宣传,
: 结果人家躺着就赢了,
: 还酸了公民一下,真是鬼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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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5万份是门槛所需,过了再多也没用,
: 如果改成连署份数越多会连动到罢免机会越高,
: 那会让公民更积极的去寻求连署,
: 也许最后不会只有5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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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蔡正元如果觉得他的所作所为可以轻松拿到超过连署份数的票数,
: 那他也可以躺着选看看,
: 真是如此,那被酸也是应该的。
: 推 nancysgn: 改成该立委当初得票数的一半支持罢免 罢免就成立还比较 02/15 03:04
: → nancysgn: 符合逻辑 02/15 03:05
: → Mobody: 应该是超过当初投票人数的一半会比较好 02/15 03:09
: 推 nancysgn: 蔡正元当初当选得票数是11万 可是今天罢免他的票数是7万 02/15 03:10
: → nancysgn: 已经超过当初支持他的票数的一半了 02/15 03:10
楼上主张的问题在 罢免他的族群大多都会是对手的选民
根本不是当初投他的11万 DPP上次得票7万多 只要动员自己选民罢免
就搞掉当初支持他的另一群11万 这样只会造成输不起的人乱搞而已
: → Mobody: 所以这七万人当初都是支持他的人?基础不太对… 02/15 03:15
: → Mobody: 必须要有足够大的民意基础才能让人信服吧! 02/15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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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是需要登记身份证资料的记名投票,
: 一边是说服人民再投一次票给蔡正元,而且是无记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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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边的难度哪一个比较高,
: 2边都是最新的民意,
: 如果蔡正元这样都输了,
: 那把他拉下来就有相当的正当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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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署门槛15%,蔡正元如果拿不到15%的选票,
: 那只要29%的选民就可以罢免掉蔡正元了,远比50%的门槛低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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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件事可能要留意,
: 选举是赋予人权利,
: 而罢免是把人的权利剥夺掉,
: 所以罢免本来就应该要用较严格的标准,
: 你讨厌蔡正元,但却不愿意具名连署换掉他,
: 那表示蔡正元在你心中还不够烂(像马先生在远我都冲去连署),
: 所以当有足够多的选民愿意署名要蔡下台,
: 多到蔡连匿名愿意支持他的人都找不到那么多,
: 足见他真的烂到底了,应该换掉了。
投票率本身就代表这个候选人是否真的有那么差了
若只有25%的人去投 同意罢免率24.98% 票数76xxx
上次dpp票数78xxx 结果会去投的都是反对党那一群
不设总人口比例的门槛 反对党随时都可以搞人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