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每20人 就有1人低收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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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 记者施鸿基/台东县报导
台东地院郭姓法官对破产消债案件的裁定内容,引发讨论,但他提出的多种因素,都让台
东人心有戚戚焉,只因台东欠债破产户几乎都是还不起卡债或信用贷款的升斗小民。
台东县缺乏大型企业,平均薪资几乎都靠军公教拉抬。县府曾统计每年全县约有一千对新
人结婚,但离婚就多达五百对,其中不乏假离婚,制造单方成为低收入户,获得政府补助
。
因欠卡债声请消债更生的李小姐说,依政府规定的一万○八六九元最低生活费用,扣除吃
饭、加油等必要开销还能剩多少?她觉得自己运气很好,本来律师已经告诉她要有“变成
乞丐”的心理准备,但郭法官却让她有较多的生活费,“多出来的钱作为紧急备用金,有
时可以救了一家人!”
“也不是不能还,就是日子会苦很多。”吴姓破产人说,以前每个月有四、五万薪水可花
时,感受不到多出七千多元的珍贵,“当你只有一万○八六九元可花的时候,就忽然无师
自通,什么都会开始计较,破产让他体验底层生活的方式,如果能活得轻松一点,谁会拒
绝呢?”
台东县社会处表示,台东县低收入户约占百分之四点六九,平均约廿人就有一人是低收入
户,比例居全台最高,约为全台平均值三倍,不过其中有人是为补助而故意“变成”低收
入户,才让台东低收比例居高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