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lololst (wind)》之铭言:
: ※ 引述《ryan5566 (莱恩56)》之铭言:
: : 现行制度是50%的投票率+赞成罢免人数大于反对
: : 似乎都认为门槛过高导致无法有罢免成功的可能
: : 那要改成怎样才合理呢?
: : 个人表示一下我的想法...
: : 首先忽略投票率 不过赞成罢免大于反对仍然保留
: : 但不只如此
: : 不然有可能会造成1票就罢免成功 这也是不合理的
: : 所以
: 最好的办法就是采第三阶罢免否决制 无法否决就罢免成立
: 妈的为什么这些人辛辛苦苦募出来的连署量到达门槛后还要出来投票
: 要嘛就采罢免否决制
: 例如蔡正元罢免案一经连署成立后 投票采取否决制
: 如果反对票总数不到蔡正元当初支持者的一半 代表这个人不值得相信
: 直接罢免成功
: 连署门槛已经很高了 能冲过这个门槛也代表这位代议士有问题
: 有问题的话 再让支持者去支持看看 看有谁敢支持 支持者人数不到当初一半
: 那表示当初的选民已经后悔
: 如果否决成功 才能保留蔡正元免于补选
: 补选一次达一定时间 才能再罢免 简单、公正
加州这个方式也很有趣
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CL/092/CL-C-092-195.htm
美国加州州长也正遭逢罢免案。不过,比较令人好奇的是,为何加州州长的罢免案和补选
案,都是一并在十月七日举行?由于电影明星阿诺出马竞选,而且,颇有可能当选州长,
更令人对于加州州长的罢免和补选案,更加注意。加州有关的法律规定,州长若因选民连
署,使罢免案成立。那么,罢免和补选,同时举行。也就是说,赞成罢免的人,同时,在
选票上圈选自己支持的候选人。用这种选举及罢免的方式,算是加州的一个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