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ct (fact)》之铭言:
: 今天是西洋情人节,台湾史上首次罢免案选票,国民党立委蔡正元罢免投票已于下午4点
: 结束,近32万投票中必须有15万8717人出来投票,且有效票过半数同意,罢免案才会通过
: ,因投票率仅24.98%,罢免案未过关。
: 截至目前为止,同意罢免共计7万6737票,不同意共计2196票,投票率仅24.98%。(即时
: 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0214/560073/
我认为应该把罢免的门槛设计为:
一.连署人数为被罢免者当选时票数的20% (得10万票就要2万份连署书)
二.罢免案投票率为该选区选举人数的25% (10万人可以投票就要2万5千人出来投)
三.采相对多数决 只要同意票大于不同意票 罢免案即通过
这样来说门槛不会太低 也会比现在的低 再来就是采相对多数
才会使双方都催促大家出门投票 也不会有罢免困难的问题
对于双方都公平 也是以民意为基础 毕竟不投票不代表不同意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