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罢免蔡正元投票 下午人潮涌现

楼主: edwin11017 (EDWIN)   2015-02-14 16:23:58
这罢免制度有多不合理 我们可以来研究看看
首先 立委是透过选举制度选上的 现在要罢免他
透过一个跟选举制度 相对公平的罢免制度 是合情合理 天经地义的吧
那么 先不谈 选举时可以宣传好几个月 而罢免不能宣传 这种不公平的鸟事
台湾选举时没有设立门槛 而罢免有设立门槛
这个制度就是绝对的不公平 不合理!!
以今年立委补选为例 只有三成多的投票率 就可以让立委合法当选
但将来如果要罢免他们 却需要五成的投票率才可以成立??
这是什么道理 根本就一点也不公平啊!!
有人说不投票的人的意见不能无视 所以要设立门槛
那请问补选时 那六成多不投票的意见你们怎么不重视??
如果那六成多不投票的出来靠北 说凭什么那三成多的可以代表我 那怎么办?
现行的选举制度跟社会共识 选举时不出来投票的 就是等于弃权啊
那为什么选举时 不投票等于弃权 不列入考虑
那罢免时 不投票者的因素却要被考虑进来 成为罢免门槛的分母勒??
还有人说 那选举时也改成绝对多数决 就会比较合理
这根本是 瞎~唬~烂!!
如果以现行罢免制度的绝对多数决来看
不好意思 台湾几乎所有的全国性选举 永远都选不出个结果
只要民调落后的那方 采取跟kmt一样的策略 鼓励选民不要出来投票 那选举永远选不完
蓝军支持者最爱说的 罢免不成 是因为支持罢免的人不够支持
那请问一下 那支持的力量要多大 你们才觉得够??
以中华民国有史以来最强的选举战将 马英九
历来得票率最高 惨电对手最多的一次 08年总统大选来看
痛电对手两百多万票!!
这样强大的支持力量 来推动罢免案
你们是不是觉得 罢免要有这样的支持力量 通过的话才比较合理?
但不好意思 在现行的罢免制度的绝对多数决 如果用在选举时
08年的最强马英九 一样选不上!!!
08年的总统大选 投票率76% 马英九得票率58%
0.76*0.58 =0.44
换句话 马英九当年的总投票人口得票率 也只有44%
所以如果用现在的罢免制度 不到50%的投票率就不成立
谢长廷当年只要叫支持他的选民不要出来投票
那马英九就选到今天都还选不上耶!!
这样的投票制度 合理吗 公平吗??
08年的马英九强成这样 说是中华民国 民选以来最强的强棒也不为过
强成这样的超级强棒 用现行的罢免门槛 都还是跨不过
这样的罢免门槛还能说合理吗???不用改吗??
另外 96年的李登辉我也算过 一样跨不过50%的罢免门槛
※ 引述《ntu600 ()》之铭言:
: ※ 引述《jerrylin (嘴砲无视)》之铭言:
: : 投票要过半这应该正常人都会认为不合理吧
: : 一万票选上 罢免居然要15万票
: 2012年
: 1 臧家宜 人民最大党 1,745 0.76%
: 2 黄珊珊 亲民党 亲民党 39,593 17.16%
: 3 李建昌 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 78,097 33.85%
: 4 蔡正元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111,260 48.23%
: 11万票 不是 1万票
: 有11万人选他
: 至少要过半人罢免才能通过
: 很合理啊
: 不然6、7万人就可以罢免成功
: 不就等于 蓝的选上 光绿的支持者就可以罢免成功
: 或 绿的选上 光蓝的支持者就可以罢免成功
: 那选举是要选啥小?
作者: x5533461 (支持核能就是支持台湾)   2015-02-14 16:25:00
哈哈 吱吱才300多票 很难看欸
作者: ak4977011 (毛毛)   2015-02-14 16:25:00
这是群体立委们的共识
作者: soria (soria)   2015-02-14 16:25:00
其实根本不应该有投票率的限制,应该比同意不同意的票数
作者: miketk (麦仔茶^O^)   2015-02-14 16:25:00
你跟蛆蛆讲逻辑无疑对牛弹琴阿 他们就想吃点中国党的渣咩
作者: a021848 (逆仔)   2015-02-14 16:25:00
作者: xEclipse (Leviathan)   2015-02-14 16:26:00
等等会有无脑蛆乱嘘 先推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5-02-14 16:26:00
读台艺大读大退学的那位 你就崩溃一辈子吧 快继续嘘
作者: soria (soria)   2015-02-14 16:26:00
没去投的叫做放弃表达,根本不是不同意
作者: goddarn (goddarn)   2015-02-14 16:26:00
推 不懂为什么有两种方法
作者: cystal (专业代PO)   2015-02-14 16:26:00
9.2听不懂啦
作者: Q12345Q ( )   2015-02-14 16:26:00
要酸的才不管
作者: aiglen (绝影)   2015-02-14 16:26:00
你说的对。
作者: phooom0188 (柳)   2015-02-14 16:28:00
对啊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罗恩希)   2015-02-14 16:28:00
9.2就觉得投票是浪费时间的行为啊 不然怎么会想统一
作者: Bparis (初衷)   2015-02-14 16:28:00
公投法也是一样问题
作者: leeyiting   2015-02-14 16:28:00
作者: gotest (初心者测试中)   2015-02-14 16:28:00
你这些写的 蛆蛆如果听得懂 那怎么可能还会是蛆蛆呢~~
作者: maxn86   2015-02-14 16:28:00
如果kmt2016死的乱七八糟他们就会考虑修法了
作者: r25886xd (Suimu)   2015-02-14 16:28:00
你觉得9.2有脑子可以理解你所说的吗?
作者: ohching (ohching )   2015-02-14 16:29:00
只要鼓吹大家不去投票....永远都不会成立,这招真的很贱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5-02-14 16:29:00
9.2就是不懂得投票才会一直往对面靠啊
作者: Q12345Q ( )   2015-02-14 16:30:00
名存实亡的罢免 设计根本笑话
作者: ohching (ohching )   2015-02-14 16:30:00
公投法也是啊,故意设这门槛
作者: abel0201 (亚伯)   2015-02-14 16:31:00
崩溃啥?降低罢免门槛,那我看每年都要补选几十个,社会只会更乱
作者: juncat (モノノフ)   2015-02-14 16:31:00
就一开始写规则的人保护自己人 写好玩给下面的人看吃不到
作者: abel0201 (亚伯)   2015-02-14 16:32:00
要罢免DPP的也要破50%啊,什么叫保护自己人?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5-02-14 16:32:00
作者: soria (soria)   2015-02-14 16:32:00
能走到成案这一关非常不容,根本不会有胡乱罢免的事发生
作者: netburst (133 134 592)   2015-02-14 16:33:00
那何必要第三关
作者: eva1988817 (‧﹏‧鲤鱼)   2015-02-14 16:33:00
起码有个合理罢免门槛 被罢免要检讨自己 不是去怪乱
作者: Q12345Q ( )   2015-02-14 16:33:00
立委 看不懂吗
作者: abel0201 (亚伯)   2015-02-14 16:33:00
成案不容易?找ㄧ堆热血志工 到处签连署就有啦
作者: eva1988817 (‧﹏‧鲤鱼)   2015-02-14 16:34:00
原来找人去签署成案这么简单喔
作者: windmax1 (I do my best)   2015-02-14 16:34:00
9.2就是9.2 脑袋跟马英九差相彷佛
作者: soria (soria)   2015-02-14 16:34:00
是吗?一个月内找好几万人签还不能重复,这叫容易喔
作者: MUTA888 (一叶知秋)   2015-02-14 16:34:00
崩溃了?你选出的立委立的法!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5-02-14 16:34:00
9.2认为自己的逻辑才是逻辑,讲的通就不是9.2了...
作者: Q12345Q ( )   2015-02-14 16:34:00
成案很容易 那现在有几例
作者: leonian (......)   2015-02-14 16:35:00
作者: abel0201 (亚伯)   2015-02-14 16:36:00
你们也知道很麻烦,聪明人才不会浪费时间在这上面
作者: sandman11 (The Asphalt World)   2015-02-14 16:36:00
屎蛆的字典里没有公平合理这词
作者: soria (soria)   2015-02-14 16:36:00
那你告诉我成案哪里容易啊?
作者: abel0201 (亚伯)   2015-02-14 16:37:00
每年都给你们搞罢免就好啦,有几百个立委可以罢免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5-02-14 16:37:00
不论如何,这次能走到成案这一步 已经是台湾历史的奇蹟
作者: abel0201 (亚伯)   2015-02-14 16:38:00
在我看来 跟我是为了台湾人民的健康台大生没两样
作者: soria (soria)   2015-02-14 16:38:00
Roc也不过只有蔡一人成案,哪来几百个
作者: abel0201 (亚伯)   2015-02-14 16:40:00
立委没几百个?
作者: soria (soria)   2015-02-14 16:41:00
你都说很麻烦了,最好会有几百个成案啦
作者: abel0201 (亚伯)   2015-02-14 16:41:00
你们看要罢免谁 快去签连署吧 反正有几百个人选可以罢免
作者: soria (soria)   2015-02-14 16:42:00
你要是不知道成案有多困难,回去看一下书好不好
作者: paintfor (回首向来)   2015-02-14 16:42:00
好不容易选上了,当然不能轻易让罢免过关。
作者: hdpig (Oo摸西猪oO)   2015-02-14 16:42:00
逻辑正确
作者: abel0201 (亚伯)   2015-02-14 16:43:00
这不是你们年轻人要的吗?看谁不爽就罢免他,反正年轻人没钱没未来有的是时间
作者: kipi91718 (正港台湾人)   2015-02-14 16:43:00
恩 有逻辑
作者: Daz2005i (大叮噹)   2015-02-14 16:45:00
作者: Golu (没了戒指的魔王)   2015-02-14 16:47:00
做不好就罢免,很难懂?
作者: grahamwu   2015-02-14 16:47:00
原来又换新帐号囉
作者: hayato01 (kunsou)   2015-02-14 16:49:00
党工真辛苦,今天有加班费吗?都不用过情人节吗?
作者: soga0309   2015-02-14 16:50:00
推 修法
作者: mon52012 (新北连中胡)   2015-02-14 16:50:00
有蛆崩溃了
作者: abel0201 (亚伯)   2015-02-14 16:50:00
做不好就罢免 你们不是在做了吗? 还要靠腰为啥这么难罢免干嘛这就跟公司员工不能随便乱开除ㄧ样
作者: soria (soria)   2015-02-14 16:53:00
你看不懂他讲的吗?选立委都不用限制投票率,罢免却要?没投票叫做不表达意见,弃权,这样很难懂?
作者: abel0201 (亚伯)   2015-02-14 16:54:00
人民就是老板,立委就是人民请来的员工,今天你看他不爽就可以随便叫他走人?看看劳基法要解雇ㄧ个员工有多难吧
作者: nijifish   2015-02-14 16:54:00
因为选制不公阿,投票率的限制只有罢免案需要而且还很高
作者: love85023 (寒月)   2015-02-14 16:55:00
说容易的现在赶快去联署阿XDDDD
作者: soria (soria)   2015-02-14 16:56:00
你不要一直跳针,投票率不到五成结果蔡正元却当选立委的话这样算当选无效吗?还跳针到劳基法,我告诉你这叫选罢法啦!
作者: dafo (王大佛)   2015-02-14 16:59:00
正确
作者: DWR (罗杰)   2015-02-14 17:01:00
解雇一个员工哪有很难 有绩效评定的话 要你走就走,台湾的资遣费用少的很
作者: Zhangyuan   2015-02-14 17:02:00
正解
作者: soria (soria)   2015-02-14 17:02:00
立委补选投票率才三成,这样都能当选有效,限五成根本鬼扯
作者: traipse (ar)   2015-02-14 17:12:00
蓝蛆每天吃吱吱拉出来的东西很开心 靠作弊拉高门槛是多强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5-02-14 17:17:00
用劳基法来比喻选罢法简直不伦不类,公司可以擅自开除员工,不给进办公室不发薪水,这就是为什么劳基法要保障劳工,人民可以这样这样对立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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