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被9.2%检举了,他们说我违反选
罢法,宣传蔡政元的罢免案。
在这里我要提出辩驳,什么叫宣传,先
不解试他的字义:
宣传的传递途径
宣传常见的传递管道包括新闻报导、
政府公报、书籍、传单、电影、
广播、电视、海报及漫画。
而在电视、广播上,宣传还可以
存在于新闻、时事节目、脱口秀、
广告、公共服务或工商报导中。
古巴亚非拉团结组织为了替卡斯特罗
宣传,也会在每本《三洲杂志》
里夹带一张宣传海报。
另外一些政府资助的媒体如
新华社、中央电视台、自由亚洲电台、
美国之音,某些宗教组织的新闻来源
如大纪元时报也是重要的宣传渠道。
我只是在ptt数字板发表意见,这叫
言论自由,所以请别再用 恐吓胁迫的
方式限制我。
乡民们你们说是吧?
作者:
MixFox (米克斯狐)
2015-02-14 06:43:009.2说你违法就违法不得有异议
作者: qnemail5566 (9n阿湄56) 2015-02-14 06:46:00
为了对抗国民党 只好牺牲原PO了
作者:
et803 (喵喵)
2015-02-14 06:47:00罢免也是投票的一种 为啥不能打文宣 宣传 有够神经的
作者: Justinqqqq (4Q) 2015-02-14 06:48:00
既然原PO都被检举了,那就宣传大力一点,不然可能会
不要讨拍,我支持你宣传,但是法律就是这样定的,欢迎
作者:
ko88201 (ko88201)
2015-02-14 06:48:00想不开跟689讲道理...
作者: Justinqqqq (4Q) 2015-02-14 06:49:00
后悔
作者:
et803 (喵喵)
2015-02-14 06:50:00法律就是这样订~~XDDD 法律被那群人乱玩就很好笑
作者:
et803 (喵喵)
2015-02-14 06:51:00哪天政府订一条拆你家不用补偿金 我也来说法律也是这样订
作者:
r25886xd (Suimu)
2015-02-14 06:53:00恶法亦法 恶法非法 兜几?
现在拆除工程赔偿真是他妈的少 超扯 以前在做政府委托道路征收估价 几乎每一户拆到剩一半房子 才赔几万出头而已(算物件的 拆到什么赔什么)变相强迫征收 也没有很好的替代方案或补偿 (某县政府 姓刘的) 干
作者:
aiglen (绝影)
2015-02-14 06:57:00罢免不能宣传这事情太可恶,王八蛋法条。
作者:
et803 (喵喵)
2015-02-14 07:00:00上次不是才说 这次蔡正元不适用 不晓得一直唬人干嘛反正没事啦~~
作者:
roter (炽之左翼)
2015-02-14 07:03:00车轮党的烂招啊 规则他们订的 配合一群只知利益的法律人
作者:
suhaw (阿邪)
2015-02-14 07:11:00干 不能宣传2/14(今天)罢免蔡正元
作者: novastar (冰冷之心) 2015-02-14 07:11:00
他们也知是违反言论自由好麻 只是故意借口抓让你不能投他们就是这样玩的 大家只能忍到2016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15-02-14 07:13:00就是有一群垃圾要剥夺人民基本权力
作者:
iamznon (走1走)
2015-02-14 07:37:00所以说很怪.人民选立委.立委立法.法官解读.再反推.人民有有叫立委立这种法吗.而立法后.立委有叫法官解读最初立委群们立的原意吗.
作者:
shucooh (shucooh)
2015-02-14 07:56:00如果是有党证的9.2就GG了
作者: wentomankimo 2015-02-14 08:17:00
你一定是没有党证
罢免权与言论自由的权利,此外也请解释为何明明选罢法第40条规定,竞选活动期间为投票日前15天~5天内,但每次选举候选人都在半年前都开始插旗跑广播车,这样没有违反竞选活动期间规定?罢免的赞成与否我不在意,但人民的权利必须要厘清与维护,倘若违宪就不应以此来压迫人民。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5-02-14 09:03:00
真有人被开罚 一堆律师一定会帮忙辩护的
作者:
yyaa (yaya)
2015-02-14 09:06:00支持你啦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2-14 09:39:00你也太容易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