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2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bcmFISQEEk
马英九:“对四口之家的家庭,如果收入没有达到48万一年的话,
我们就给他们一个补贴,这等于是负所得税,
36万的时候,补贴46,800,逐渐到48万时减到最低。”
有乡民的家里,曾经收过这笔钱吗?
重点是片尾,2008年选前,马英九在当时说“他几年来已经捐了六千多万了”
台北市长薪水18万,当8年就1728万
加上两任台北市长选举补助款,(766377+873102)*30,四舍五入算五千万就好
5,000+1,728万
都没人怀疑马英九当时是怎么有办法“捐了六千多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