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不限台北市民” 柯首波公共宅最低租68

楼主: hedonic (黑东尼史塔客)   2015-02-13 18:07:18
※ 引述《reluctant (reluctant)》之铭言:
: 抛砖引玉一下。
: 透过检举者能够得到原来房东的承租权我觉得不错,但是有几个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 第一个是乡民提到的,你真的敢去检举吗?检举了你不怕房东报复?
参考新加坡
2.组屋出售与出租。在新加坡购买组屋(包括从建屋局购买和从组屋二手市场购买)需要符
合一定的条件,如必须是新加坡公民、21岁以上且已经组成家庭[家庭中必须包括另一个新
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35岁以上未婚的新加坡公民可购买二手组屋);家庭月总收入不
超过8000新元;不得拥有任何私人产业(或在申请前30个月内转售过私人产业)等。租赁组
屋则专门为买不起组屋的低收入家庭设计,要求是21岁以上的已婚新加坡公民(单身35岁以
上),家庭月总收入1500新元以下,不曾拥有私人产业。
对于虚假申购组屋者,将处于监禁半年的惩罚;对于购房不住或非法转租者,建屋局可以强
制收回。上述制度与严格执法,确保了居民住房的最低保障,避免了社会保障房配置上的不
公平现象。
其实这个可以透过物管公司管理,如果抓到算诈欺吧,这样就可以杜绝大部分的投机
行为。
另外没有申住居住事实,物管公司会知道啦。邻居也可能检举
不可能百分之百杜绝,但一旦抓到就失去申请资格,或有诈财纪录应该就杜绝大部分的人
( 新加坡抓到就回收,做短租公寓罚快480万台币还是每年抓一百多起 )
作者: fox999 (fox)   2015-02-13 18:09:00
可以遏止的方法太多 但还是有人老思维转不过来(摊
作者: sissy27 (台湾中国 一边一国)   2015-02-13 18:12:00
干 柯p下台啦 去选总统 拜托
作者: avgirl (~单身纯情Big肥宅!!!~)   2015-02-13 18:13:00
关半年~~~~~~~~~~~柯P最好敢啦 不用吓人惹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2-13 18:13:00
是想不想做的问题,毕竟是公务员...不用关,确实查核就好,除了公务员想不想做外,人力也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5-02-13 18:14:00
好耶 希望台北市启用鞭刑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2-13 18:14:00
是问题,所以成立公司方向是对的
作者: reich327 (Ayanami Rei)   2015-02-13 18:25:00
新加坡组屋可以出租 他那是说“非法转租”因为新加坡的组屋是购买的 不是跟政府租的 台北是只租不卖 完全不同你购买组屋后 5年后即可转租 但要报给建屋局 若不报就是所谓的违法转租当然也可以转卖给别人 前提是要满5年
作者: fox999 (fox)   2015-02-13 18:31:00
租赁契约内本来就可以禁只转租啊
作者: reich327 (Ayanami Rei)   2015-02-13 18:32:00
组屋持有满5年后 你也可以去购买私人住宅 同时拥有组屋跟私宅换句话说组屋是“资产”比较像台北的“合宜住宅” 政府用低于市场的价格卖屋给公民 5年后你可以任意转卖给其他人 尤其是外国永久居民 因为他们不能跟政府购买 只能买公民转卖的房 所以新加坡组屋是全新房比旧房还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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