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振法案 民调87%赞成
中时电子报–2015年2月13日【王己由、陈俊雄╱综合报导】
6囚挟持人质事件,提及一罪一罚、三振法案让受刑人刑期过长。对此,法界人士说,一
罪一罚基本没问题,当初是为解决连续犯、牵连犯产生警方办案灌绩效,甚至冤错案的弊
端。资深法官说,过去常在审理窃盗、抢夺案时,有被告被诉犯下百余件,经审理发现只有
几件有证据,其他都是被要求自白承认犯案,因多承认几件,在连续犯规定下,刑期顶多
加重一点。
“三振法案”是指“对犯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累犯,5年内再犯本刑为5年以上有期徒
刑者,不得假释”规定,在一罪一罚、合并执行下,服刑期间超过20年、30年者比比皆是
。在假释条件愈来愈严下,此做法对不思悔改者确能收警惕效果,达防卫社会目的。
YAHOO奇摩新闻昨以“三振法案让曾犯重罪的累犯,出狱或假释后,若5年内再犯重罪(即
第三度犯案),将不得假释,你的看法是?”进行网络民调,结果87%投票网友,赞成三
犯不得假释,不难看出部分民意。
不过,民间司改会执行长高荣志认为,法官就一罪一罚定执行刑时,应符比例原则、不
能轻重失衡。而曾任检察官的律师林俊峰则认为,监所实施“三振法案”,让犯重罪、判
重刑受刑人,面临老死狱中、余生再无活着步出监所机会,成为各监所中最难管理的一群
人 他认为,“三振法案”让监所沦为只有处罚、不具教化功能场所,不但是酿成这次监所
暴动主因,也恐将在台北、台中、高雄等国内监禁重刑犯监所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