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修4法 迫企业加薪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207000023-260202
2015年02月07日 04:10
记者崔慈悌/台北报导
为敦促获利企业为员工加薪,国民党党鞭赖士葆昨(6)日表示,国民党团将提出公司法、
工厂法、劳动基准法和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四大配套,强制企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年度盈余
一定比例应分配给劳工,违者可处最高500万罚锾。
政府一再道德劝说企业为员工加薪,但部分业者仍不动如山,有的则是加薪幅度与公司获利
不成正比。国民党政策昨天邀集经济部长邓振中、劳动部长陈雄文等人举行“企业获利,员
工先加薪”公听会,研商如何修法让企业愿意吐出部分利润给员工。
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赖士葆指出,欧美各国对于劳工参与企业财务的模式区大致可分成“利
润分享计画”、“劳工持股计画”大两类,对劳工相对有保障。但台湾只规定盈余要分配给
股东,应更进一步要求分享利润给劳工。
企业盈余 多只分配给股东
他说,现行法令其实已明订企业经营须利润分享,包括公司法、工厂法、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以及劳基法都有相关规定,但在实际运用时,却常因盈余分配缺乏公开透明机制,且大多
只分配给股东而非全体员工,导致基层员工得不到实质帮助。
国民党团研拟祭出棍子和胡萝卜,为鼓励企业帮员工加薪,在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中增订投资
于员工上的支出,可抵减各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的条文,这部分已完成初审,但因朝野
对抵减幅度有异见,仍需进行朝野协商。
所得分配不均 持续恶化
赖士葆表示,此次公听会呼吁的修法重点,主要在于强制公司和相关的企业章程,应明定年
度盈余之一定比例为员工增加酬劳,如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应公平考量员工年资、薪资、绩
效等因素,提出具体计画,违者可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
邓振中表示,近年GDP的分配中,营业盈余占比持续增高,劳动报酬占比却有下降趋势,显
示所得分配不均现象持续恶化,他同意在公司法部分,要有奖酬工具,让企业分配获利给员
工,但分配成数仍应该订在公司的章程,以免影响公司的经营自主。
陈雄文则指出,企业近20年来获利幅度成长3%,政府又提供企业再投资可以免税的优惠,
造成企业过度投资汰换还不需要淘汰的设备,应该要用来为员工加薪。
与会的前立委沈富雄也提醒,对企业盈余分配的执行进行裁罚,会遭致违反自由市场法则的
质疑。不过现场透过网络收看的网友则扬言,“剩下的就交给婉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