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立场,我讨厌远雄,讨厌财团,但我觉得今天深夜施工没有不妥
断根文章可参考158416说明,另外有人质疑没有深夜动工许可
这里是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夜间施工规定:
深夜施工(1200~0600):规画或设计单位已事先考量施工环境与特性,于合约中明订得于深夜之施工项
目方得为之,其考量范围如左:
1施工区域位于管制区(如博爱特区、特勤道路)。
2施工上必须连贯性之工程(如基桩、连续壁、巨积混凝土灌筑等)。(断根仅是第一步骤)
3穿越路口或妨碍交通至巨之管线埋设或探挖工程。
4桥梁伸缩缝之整修工程。
5交通频繁之路面铣刨整修工程。
6路幅狭窄之商业区周边工程。
7配合国家重要庆典之必须赶工之工程。
8因应紧急需要限期完工工程。
9其他专案签准之工程。
符合上述施工原则,且必须实施夜间施工时,应于施工前一周提报审核后方得办理,
若临时交办或紧急需要,得补办审核程序。
护树团体你不要再崩溃了 如果一周后远雄没有补件再去反也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