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未泄水 坠机夺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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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三年前,凌天航空公司一部直升机在中市执行
电塔碍子清除作业时,因故坠机,造成驾驶员孙山南及作业员殷大伟两人死亡,
经过调查肇祸原因,赫然发现失事当天,负责为直升机加油的加油员许家铭、
郭寿山,两度未依规定为直升机燃油进行必须的“泄水”程序,
以致燃油含有大量水分,造成直升机发动机熄火坠毁,
两人因而被台中地检署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诉。
九十年九月三日上午八时许,由孙山南及殷大伟所驾驶一架直升机,
受台湾电力公司委托,为中市北屯区的电塔碍子进行空中除盐工作,
但是直升机加油起飞后约四分钟,即坠落在电塔附近竹林内,
驾驶员及作业员两人送医后不治。
该案经飞航安全委员会调查,该直升机发动机内有受污染油料,导致发动机
无法正常运作而中途熄火,才导致坠机。
台中地检署调查发现,被告许家铭、郭寿山两人,在同年八月三十一日
将燃油储油车加油之后,就一直停放在该公司停车场,停放二天三夜之后,
在开车前理应进行储油车“泄水作业”,但两人当天开车之前
并没有依程序进行泄水,就直接将储油车开往直升机停放的地点进行加油。
检方指出,储油车经沿途的颠簸,将已经沉淀的水又与燃油混合而污染,
理应再等储油车停置数十分钟,让水、油自然分离,再一次进行“泄水作业”,
但被告两人还是没有进行泄水,就直接将受污染的燃油加入直升机内。
检方表示,失事直升机当天启动后正常飞行九十九分钟,被告两人为该机
补充油料后,起飞四分钟即出事,据飞航安全委员会报告,
失事直升机燃油系统末端遭大量水液侵入,
该液体经化验含水量达九十六%至九十八%,
而储油车内底部之燃油含水量高达九十九点九%,
判断当日未有效执行泄水作业,直升机才会发生熄火坠毁事故。
起诉书指出,被告两人未依照航空器泄水检查时应注意之要领与程序,
导致直升机加到受污染之燃油,是此坠机事件主因,
事发后被告已赔偿两死者家属各九百八十万元,殷姓死者家属愿意原谅被告,
但孙姓死者家属不能释怀,因此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
《新闻辞典》泄水
泄水作业在航空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作业程序之一,使用燃油的发动机,
绝不接受受到水液污染的油料,所以发动机的油槽底部有一处储水槽,
并且有防水阀,当水的比重较大沉淀进入储水槽后,不会逆流进入油箱,
但是油箱内储水槽空间有限,每次发动前,一定要有泄水动作。
燃油储油车也是相同,储油车每次为飞机加油之前,要先泄水,
以确保进入飞机油箱内的燃油纯度。
为何要泄水﹖不论是油箱或是储油车,一定会有空气存在内部,空气中有水分,
久而久之,经过摇晃或沉淀,水会与燃油混合,影响燃料品质,如果污染不高,
不至于造成发动机熄火,如果污染太高,则可能造成熄火等安全问题。
如何泄水作业﹖飞机发动机启动前,从油箱底槽泄油(其目的是泄水,因为
水的比重比油高,经过沉淀会自然积存在底部),以透明容器接着,以仪器
(至少是专家目测)了解积水情形,直到完全是纯燃油为止,这个动作叫
泄水作业;而储油车也是一样,以同样的程序完成泄水,确保油箱内的燃油纯度。
一位航太专家表示,如同一般的汽车油箱一样,油箱不能有水,一旦有水,
将造成燃烧不足,影响引擎的发动,将造成推力不足,车辆便行不得也,
飞机也可能因而失事。(记者杨政郡、苏金凤)
※ 引述《ZenUp (路过的猫)》之铭言:
: 日期 公司 机型 国籍登记号码 类型 事故地点
: 2001.09.03 凌天 BELL-206B-3 B-31135 扫碍作业 台中市太原路附近
: 与可能肇因有关之调查结果:
: 1.该机于临时作业区,第四次飞航中发动机声音异常疑似熄火,越过民宅后左转下降
: ,撞及电缆后解体坠毁。
: 2.大量水液侵入该机燃油系统末端,蒐得液体经化验证明含水量达 96~98 %。
: 3.另以 250C-30 型发动机(该肇事飞机之发动机为 250C-20 型)实机测试结果,燃
: 油含水达 30~50 %时即会导致发动机熄火。
: 4.该型发动机操作及修护手册有提示“燃油遭到水或其他污染将导致熄火或动力丧失
: ”。
: 5.化验证明油车油槽底部之燃油含水高达 99.9%,判断当日油车未有效执行泄水作业。
: 6.该机发动机于启动后 99 分钟内运转正常,于第一次加油 4 分钟后失事坠毁。
: 7.“发动机熄火警示灯”之灯丝卷曲现象,显示失事当时该机发动机可能失去动力。
: 8.该机于迫降时,可能因动力消失且无足够安全高度,致尾桁勾撞电缆后解体坠毁。
: 资料来源:https://www.asc.gov.tw/upload/statistics_files/statistics96-05.pdf
: 行政院飞航安全委员会 台湾飞安统计 1996-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