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支付命令沦诈骗工具 民团吁速修法

楼主: ljsnonocat2 (平凡是幸福)   2015-02-01 13:23:50
不一定要提高申请手续成本
其实就改成收到支付命令
要到亲自到各地方法院签名报到 确认你有接获这讯息
然后顺便确认你有无异议
哪有说20天没反应就成立债权 也不管当事人有无真的收到
还是误以为诈骗而不理
这根本是法院公务员为了省事方便 才会有这种鬼规定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恶魔)   2015-02-01 13:25:00
这样就变成找不到人的话 支付命令就没用?
作者: jerrylin (嘴砲无视)   2015-02-01 13:28:00
你不找到当事人 本来就无法确认是否有这个债权啊
作者: yeustream (seven)   2015-02-01 13:45:00
同意,怕债务人不报到就加个小额罚款就好了,五百一千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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