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Lsolo (键盘法官)》之铭言:
: 简单打个懒人包
: 1. 会收到警察的通知单,可以去就去,尽量配合,但是这没有必须。
: 如果告人的是在警察局告的,可能会先收到通知单
: 太远的话就请警察把案件送去地检署就好,
: 反正时间到你没去他们也会把案件送去地检署。
: 2. 收到传票,“一定要去”或“特别处理”。
: 警察把案件送去地检后会收到侦查传票,或是告人的人是直接从地检署告的
: 会收到这张,原则上须要处理。
: (1)直接去
: 就当作校外教学去地检署做个说明。
: (2)写个答辩状过去
: 无法开庭的之前有版友写了答辩状过去顺便说自己太远不能到,
: 后来地检署就没有传他就结案了。
: (3)声请职权移转管辖
: 不是以原就被,那是民事案件,
: 刑事案件就是请检察官或检事官帮忙转一下
: 然后移转通过后就去校外教学到地检署做个说明。
: 3. 等著收处分书
: 这可能要数个月到半年不等,反正就是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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