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支付命令沦诈骗工具 民团吁速修法

楼主: staypositive (心想事成)   2015-02-01 00:54:53
※ 引述《gnest (海边漂来的鸟巢)》之铭言:
: ※ 引述《jurists (kk)》之铭言:
: : 支付命令这种恶法
: : 本来就该被废除
: : 一堆人说废除了弱势债权人得不到保护
: : 或是说债权人可以不负举证提出 债务人也可以不负理由异议 双方平等
: : 个人认为无道理
: : 现在用最多支付命令的要码是银行 要码是诈骗集团 是有多弱势
: : 而且本来是要由原告债权人先负举证责任 不然原告债权人就败诉了
: 这点没有改变啊,一上民事庭还是债权人负举证责任
: 支付命令是在上民事庭之前的事情
: 现在的问题是太多债务人对于债务的态度是什么都不做
: 不偿还,不协商,不置产,不出面,不见人
: 所以才有这个让你只要什么都不做就必定债权确定的机制
: 而且期限是二十日,不是七天,不是二十四个小时
: 鬼岛就这么点大是有什么理由二十日都不处理
: 除非你还是贯彻什么都不做嘛
支付命令一确定就有既判力了
还上什么民庭
要快只要让支付命令有执行力就好
多给一个既判力根本胡搞
根本没有经过实审的东西也可以有既判力
根本严重侵害人民的财产跟诉讼权
没有被宣告违宪真的是很奇怪...
作者: eoilnb (李神通)   2015-02-01 01:20:00
期限内可以提出异议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2-01 01:52:00
这东西问题在有各种送达方式.........
作者: kevin190 (夏日晚风)   2015-02-01 02:01:00
家里楼下管理员收到就算送达了,要是很久没检查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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