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支付命令沦诈骗工具 民团吁速修法

楼主: gnest (海邊漂來的鳥巢)   2015-02-01 00:07:48
※ 引述《jurists (kk)》之铭言:
: ※ 引述《nec1999 (爆爆王)》之铭言:
: : 这不是提高声请支付命令的价钱就能解决
: : 而是债权不需司法验证 问题很大
: : 因为根本 没办法确认当事人收件
: : 要是代收的人没转交当事人
: : 然后就当作没提出异议债权成立这太离谱
: : 所以应该司法判定确认债权 才可行使支付命令
: : 没经过司法验证就成立债权 根本是给有心人搞诈机会
: 支付命令这种恶法
: 本来就该被废除
: 一堆人说废除了弱势债权人得不到保护
: 或是说债权人可以不负举证提出 债务人也可以不负理由异议 双方平等
: 个人认为无道理
: 现在用最多支付命令的要码是银行 要码是诈骗集团 是有多弱势
: 而且本来是要由原告债权人先负举证责任 不然原告债权人就败诉了
这点没有改变啊,一上民事庭还是债权人负举证责任
支付命令是在上民事庭之前的事情
现在的问题是太多债务人对于债务的态度是什么都不做
不偿还,不协商,不置产,不出面,不见人
所以才有这个让你只要什么都不做就必定债权确定的机制
而且期限是二十日,不是七天,不是二十四个小时
鬼岛就这么点大是有什么理由二十日都不处理
除非你还是贯彻什么都不做嘛
: 现在支付命令改成 债权人不须举证 根本就是天平失衡
: 这么烂的制度
: 那为什么司法院会反对 原因在案件量
: 没有支付命令后地院法官一个月100个案子变成150案子
: 他们做到死都做不完
: 对于诈骗集团和某些银行也当然反对这个这么好用的工具
: 一改成诉讼程序或简易程序小额程序 诈骗集团敢这么嚣张吗?
作者: shiriri (CG屁屁妹)   2015-02-01 00:09:00
台湾诈骗太多 不知道这法的很容易放置不理 不是人人都是讼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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