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ox999 (fox)
2015-01-31 23:22:35我觉得大家对新的通保法有些误会
以下不负责任教导XDD
先讲论 原PO被告可以继续装死否认
说什么阿资料被冒用去申请.帐号被盗用什么都好
现在的规定 以妨害名誉或加重诽谤的刑度根本不符合调阅通讯的要件
或许像PTT这种挂在台大下的机关的
警察去个公文可能就很没卵蛋的把注册资料吐出来
可是他们不太可能去向电信公司去要/核对通讯纪录(IP...etc.)
是不是真的是你本人使用这帐号
因为这都要由"法官"审核 开票之后才有办法拿到
另外也有板友对条文的规范主体有所误会
之所以用检察官是因为 在刑诉法的规范下
我国并非采双侦查主体 所以一切犯罪侦查仍是由检察官主导
司法警察只是洨弟.打手等级 没有那个卵蛋敢违法取证的
否则 虽洨的只是被检察官打枪罢了 拿到的证据开庭也用不上
至于是告民事损赔的话.....
应该不会这么无聊单提民事啦
还要自己缴裁判费 CP值很低
刑附带损赔比较多 国家都帮你出力了
※ 引述《LLsolo (键盘法官)》之铭言:
: ※ 引述《staff23 (笔名苏温永(政治清洁工))》之铭言:
: : 一、PTT目前仍然会提供使用者注册资料给有权责单位侦查
: : ,虽然我的资料有经过润饰了,呵呵。
: : 二、我的学校一直以来仍然是政治民主的重要摇篮,
: : 仍然坚守学术自主,拒绝提供学生资料给予侦查单位,
: : 不过我的学校应该也很头痛,这应该已经是近半年内,
: : 非第一次被要了,呵呵。
: : 三、警方仍然会以调阅IP位址作为办案手段,请不要相信
: : 没有事实根据的说法了。
: 没错,曾经我以为,有了通保法上路后,
: 我就可以安心的躲起来发废文,不用在处理棍棍的咨询相关事情了
: 连吕秋远律师都那么说了,我也就信了,以后要乡民告人,
: 告诉人就是要自己找到对方是谁,不然就告不成。
: 但是,那只是一开始有这么一回事。
: 让我们来看一下通保法11-1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
?可是印象以前也是查到IP 就指定(?)家中的人 跑不掉?
作者:
LLsolo (键盘法官)
2015-01-31 23:25:00但是上次有检察官说他还是直接叫警察去查...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5-01-31 23:25:00
那颂棍怎么知道你是谁?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罗恩希) 2015-01-31 23:29:00
正解 打死不认即可 虚拟世界还告来告去到底无不无聊啊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5-01-31 23:29:00
这样可以告站方?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5-01-31 23:31:00
不符合调阅通讯的要件的话,那站方跟警方不就违法了吗?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01-31 23:57:00所以法律是看卵蛋办事囉!请到卵蛋强大的律师可以让事证无效倒是真的
作者:
koll (koll)
2015-02-01 00:02:00真的扣电脑的话一堆迷片怎么办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