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有立即威胁危害人民安全的刑事案件,迹证明显,主谋明确
不能以专案小组名义让检察官开出以一个月为期限,事后补件
针对主嫌关系利害人申请监听搜索票吗?(前提是迹证明显,主谋明确)
而一个月还没破案再向法院申请
两天如果歹徒凶残一点的,可以杀多少人了?
如果不是柯P有疑虑,要求检讨报告,也不会知道这种效率不彰的
问题点在哪?然后替基层抛出议题,想办法的长官
※ 引述《johnny3 (キラ☆)》之铭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125/548525/
: 监听先斩后奏挨批 柯P:应分级分类
: 西门町峨嵋停车场枪杀案嫌疑人陈福祥12天落网,台北市警局的报告提到调阅通联纪录要
: 花2天,台北市长柯文哲认为未来监听可采“先斩后奏”登记制,引发绿委段宜康质疑这
: 是为办案效率牺牲保障人权程序。柯下午受访时说,这与9月政争不同,他认为监听应“
: 分级分类”,政治侦防监听要取得同意这是合理,但“这都已经知道嫌疑犯是谁,你还叫
: 他等2天,没有道理”。
: 柯文哲两度用手术房开刀为例说明,开刀当然要取得家属的手术同意书,但他以前在加护
: 病房时,有时候病人开完心脏出来,他们跟家属说手术很顺利,请家属回去休息,但回去
: 不到半小时后,病人胸管出血,遇到这种紧急状况,有时候没家属同意书、也没推回开刀
: 房,在加护病房就打开胸腔止血。
: 柯文哲表示,警方办案都已经很清楚凶杀案嫌犯时的监听,不同9月政争时监听立法院长
: 王金平与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这两种不一样,他认为这是典型的因噎废食,为了一件事
: 情制定法律,结果搞到大家不能执行。
: 柯文哲说,还好嫌犯没有逃离台湾,如在最急迫的一两天就逃掉,根本抓不到人,因此通
: 联纪录或监听应要分级分类,同样用一套法律是不对的,他直言这太拘泥法律了。他强调
: ,法律应服务人民,不是人来服务法律,在人权与效率之间总是会有平衡点,柯说他很讨
: 厌标签化,先把人贴标签,说危害人权,这不见得。(吴家翔╱ 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