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ugh509 ((0_ 0))
2015-01-25 10:15:14※ 引述《RbJ (Novel)》之铭言:
: 刚刚的颁奖记者会
: 因为申请监听的过程很多,耗费在这个时间太久
: 柯P认为以后能不能跟法务部协调,以后警方申请监听改为登记制
: 先斩后奏,相关文件可以后来再补上,以便增加效率
为什么不行?
可以只针对像这种有危害性的罪犯阿
不然像这种杀人案,警察挂线还要等重重批准
第一时间掌握的能力就变差了
又不是通案,针对某些必要的案件
这样去研拟办法应该可行吧?
其他法律层面有待更高明的人说明
作者:
gy5566gy (gy5566gy)
2014-01-25 10:15:00敢问乡民 你们后悔给柯文哲选上吗?
作者:
lhsieh (不要问)
2015-01-25 10:16:00有危害性的罪犯?谁认定?何标准?
作者: HungrySister ( ) 2015-01-25 10:17:00
这提议之前王金平事件的时候就有人提过
作者:
g10 (机会是留给准备好的人)
2015-01-25 10:17:00为什么行???/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1-25 10:17:00你只要把申请监听的人换成KMT就知道哪里不行了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15-01-25 10:17:00这东西比给5岁小孩一把刀子还危险
作者:
ispv7 2015-01-25 10:17:00通讯保障及监察法 核可监听是法院职权 法务部哪根葱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1-25 10:18:00
未审判之前 谁是罪犯? 是你决定 柯p决定 还是法官决定?
作者:
lhsieh (不要问)
2015-01-25 10:18:00怎样叫掌握到?听完发现不是怎办?
作者: HungrySister ( ) 2015-01-25 10:18:00
但摆好久都没动 可能大家怕多做多错吧
作者:
pkjkimo (kj)
2015-01-25 10:18:00谁监听就要许可透明~否则像kmt只会被唾弃~政府变追杀工具
作者: cutecancer (Q特) 2015-01-25 10:18:00
反正觉得不行就出来反映 人多声音大了 柯P还不是会听
作者: fallheart (快丢我水球阿) 2015-01-25 10:18:00
有枪危险,有刀就安全吗?
作者: TaipeiLeo (Leo) 2015-01-25 10:21:00
行政权来侵夺司法权?
作者: HungrySister ( ) 2015-01-25 10:21:00
按现有流程监听票由法院的法官核发还是有误判可能啊
作者: TaipeiLeo (Leo) 2015-01-25 10:22:00
不能破坏三权分立
作者: vfgce (小兵) 2015-01-25 10:22:00
柯就是一个破坏法律的人..
作者: TaipeiLeo (Leo) 2015-01-25 10:23:00
这不只是破坏法律 是破坏宪政精神
作者:
pkjkimo (kj)
2015-01-25 10:24:00没有现在的违法监听哪来这么多问题~~就是kmt乱搞
作者: HungrySister ( ) 2015-01-25 10:25:00
现在流程就是要落落长的核发程序
作者: vfgce (小兵) 2015-01-25 10:26:00
根本就没有通盘考量就在随口乱讲
作者: HungrySister ( ) 2015-01-25 10:27:00
可以规定刑事的监听审查一律为最速件 1天内跑完流程这样就可以减低大家担忧先斩后奏人治过重的状况我比较主张加速流程而非简化
作者: HungrySister ( ) 2015-01-25 10:32:00
怎么简化都可以谈 比方说可以只限制出了人命的刑事这本来就是可行的 就是政府懒得动而已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1-25 10:38:00一楼党工 有加班费吗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1-25 10:39:00
柯p只是先破坏法律好吗?大惊小怪的……真以为柯p不懂宪法基本权保障?柯市长想必很熟强制处分法官保留原则!
作者:
chaben (cb)
2015-01-25 10:43:00宪法在你背后,很生气
作者:
cppwu (肩膀酸痛 ..)
2015-01-25 11:07:00护航的很烂,要这样讲马也只是"建议"立院党团尽速通过服贸也不是行政权侵犯立法权 ... 咦 !?再凹 ? 硬要从法理讲马只动的了不分区立委(党籍)区域立委硬开除掉, 立委执行权限也不受影响, 那你还要讲没有影响力 ? 还是要来讨论"实质影响力"和"法定职权" ?直辖市长的发言最好没有影响力我 anti-Ma, 但我要讲的很简单, 柯文哲这次发言就是 anti-demoncracy, 根本不是"建议"而已, 并没有侵犯司法权
谁定义"有问题的罪犯"?法律定罪的也不用监听了,无罪推定啊各位大大台湾人权观念真的不分蓝绿的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