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鲁我最近在研究劳基法的休假
看到了这两篇文章
http://www.hr.org.tw/qaView.asp?id=8097&classType=1
http://blog.udn.com/colechangcolechang/16895192
基本上算法都是
52+39+19=110
但这两篇对于39又是不同解释
似乎是从周休二日的前后时期演变而来的
而小鲁我有想到另一种解释方法
根据劳基法
每日正常工时不超过8小时,正常工时双周不超过84小时
则84/8=10.5
所以每两个礼拜只要上10.5天班
剩下的3.5天是休假
一年365天52周
那么52/2X3.5=91
最后91+19=110
但是这样的算法
如果用每日上班7小时去算
会变成84/7=12
只剩下2天是休假
既不超过每日正常工时,也不超过双周总时数
就不知不觉少了39天休假
究竟这110天是怎么计算来的
适用于弹性工时的行业嘛
P.S.都有考虑到每七日至少应有一日之休息,作为例假